目前企业在ERP系统选型过程中多采用招标、决标的方式。这种方式从表面上看既公平又客观,但必须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清晰明确的规格及标准”,使得买卖双方对于“标的物”能够有清晰一致的认识。“标的物” 如何选择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难题。有些企业将此工作交给专家和咨询公司,这虽然是一种方法,但是,对企业方方面面了解最为深刻的还是企业自身,其他人无法在短短时间内就洞悉企业管理和运作方面的关键问题。
在选型方法上企业普遍采用核对表法。核对表就是企业首先依据自身对ERP和企业内部业务的理解事先拟制出一份功能清单,在选型时,若软件可以满足此功能就在对应的功能清单项目上打勾,即所谓“核对”。这种方法在初期被证明卓有成效,但随着软件开发的成熟逐渐显出其弊端。一方面会出现粗线条式的功能清单,各软件商都能满足而无法选出合适软件的情况;另一方面这种与企业需求、企业特性脱节的选型方法选出的恰恰有可能是不合适的软件,给企业后续的ERP实施带来极大的风险。Versugw
对此,国内相关学者对ERP软件选型问题进行了研究,将ERP系统选型决策过程分为准备工作、明确需求、评价体系、详细调查四个阶段,提出应从功能、技术、供应商、实施能力、经济性五个方面建立基本的ERP选型评价标准框架,但在研究中没有考虑企业“标的物”的选取过程。正因为目前软件选型过程管理还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陷,所以必须提出更加科学的方法来规范它,以降低ERP软件选型不当给实施带来的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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