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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桂枝:恐惧就是力量

(2010-12-1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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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林桂枝小姐的写字间前,除了知道她是北京智威汤逊创意总监,是从香港来北京的年轻女性创意人,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当然,还有林俊明先生在传真中闪烁其辞地说:「她的男朋友是北京的一位艺术家。」如此「个人」的提示,简直让人不能抱任何希望。

      我的采访对象是个什么样的人?低调?(可怜我那一大串问题,还有Jimmy威胁再不交稿就会让龙吟榜开天窗的传真!)难于接近?(我们总不能不允许很年轻就做到总监的女子有一点傲气的权利。)「请快点,我只有一刻钟。」?(很忙的人总是善于用接电话暗示你应该告辞,而秘书说林小姐是个很忙得人。)这样的采访,显然不能天真地设想做一件惬意地事。

      事实上她不仅让我一大早(8点30分,是我不可想象的跨国公司高级职员的上班时间)在她工作的缝隙里挤进她的写字间,一见面就撂出对所有问题照单全收的架势,而且是一位理想到不能再理想的采访对象——不讲客气的废话,不顾左而言它,敏捷地触及所有问题的核心。如果不是采访机救驾,我的烂笔头只怕被她很快的语速和难以忽略的每一句话逼得当场献丑了。

林:「我来北京的原因很简单,完全是因为个人想来,既没有看到大陆这个市场如何,也不是出于爱国。当时我的男朋友在北京,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我觉得我需要来、我必须来、所以我就来了。」

      如此简单,如此个人,如此「必需」,如此女性化,又是如此不女性化的坦率。说这话的时候她大笑,接着神情又认真得不行,整个采访,她都这样开朗地认真着。

      香港和北京毕竟有太多不同,做个生活在「别处」的创意人真是如此轻松么?
林:「来北京时是正月初四,当时所在的北京奥美正是创办时期,人很少,条件也很差,一个人要负责打开一个部门的局面,经常加班到很晚,还要参加比稿。公司里的复印机又不好用,一个人跑到国贸的商务中心去复印。记得有一次是在晚上,天很冷,刮着风,走在天桥上,就哭了。确实感到自己生活在异乡,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陌生,完全不像理想中的那样,非常恐惧。害怕自己做不好,害怕失败,害怕不能适应。因为恐惧,反而产生了一种力量,有时候恐惧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来北京,正月初四可绝对不是个好日子-热闹的年在别人家里,专门留给异乡人的风倒是在街上。不过,如果恐惧都成了力量,年关想必也拦不住下定决心非来不可的人了。

      与异乡联系最紧密的词,恐怕就是「困难」了。不想「困难」二字被毫无余地地拒绝。

林:「我不同意使用困难这个词,我认为所谓的困难是一种不适应,从一个从小长大的环境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的不适应。我的不适应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生活上的,广东人习惯吃饭,炒两个菜,用几个小时煲一个汤;在北京,几片黄瓜加几粒海米就算是汤。另一个不适应是我完全不了解这个社会的结构,这个社会的文化,消费者的心理,而一个创意人如果不了解这个社会,就根本没办法做创意。还有香港的广告运作和大陆不同,香港的专业化分工非常细致,有很多外围的专业公司和我们配合,做创意的只管做创意好了。而在北京,我所做的,常常多于一个创意总监的工作,包括联系印刷厂,找制作公司等等,虽然在香港做文案时没做过,但在北京就不得不去做,现在我已经学会了。」

      毕竟在跨国公司做广告,有自成体系的运作方式,不必完全迎合目前还不是很规范的大陆本土广告运作。黄瓜汤虽然难以下咽,北京毕竟还有不少不错的粤菜馆。但是这个社会和它的文化却是无法回避也无法选择的。

林:「外面的人来大陆常常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发达了,而自己来自一个发达的地方,香港人也一样。我觉得这完全没有必要,不过是大家生活环境不同。有些香港人来大陆还是一个外面的人,只和自己圈子接触,独立于这个社会之外。我的时间不允许我这样做,作为一个创意人,我必需完全投入的去体会这个社会,这方面我有一定优势,我们所交的朋友圈子更多是本地的,我在里面像海绵一样吸取我需要的一切东西,我现在不敢说我已经做到了,但是至少做到了百分之七十。」

      北京是个很好做客的地方,大饭店也有,高级公寓也有,还有地方专门供你玩供你乐,有一个同在异乡为异客的「客人」圈子让你不孤单。但北京也有北京的不客气,如果把自己当客人,就只能永远地站在北京的客厅里。

林: 「对于北京的小吃,我比许多北京人都了解,有炒肝,有豆汁等等,豆汁原来有点臭。有时候在周末,如果不需要加班, 我就开车到郊区,住在农民家里,住在农民地炕上。可能是对「炕」这个东西的发音太陌生,她将炕说成了[坑]。北京的老人很好看,有一种庄严。最近又喜欢看庙,看佛,佛有一种特别的安详和宁静。(在她狭小而整洁地写字间的窗台上,就放着一张小小的佛像。)我的男朋友是唱戏的(她似乎并不想用演员这样更正式一点地称呼称当时在北京昆剧团唱昆剧的男朋友。)他来香港演戏,我们就认识了。我住在公寓里,但说不定哪天你会碰到我骑着自行车逛胡同的自由市场买菜。我还学会了自己做面条,我喜欢做东西,非常非常好玩。」

      真让我这个北京人惭愧,采访过林小姐才第一次去喝豆汁,豆汁原来真是臭地。炒肝,豆汁,胡同,农民地炕,唱如今很多北京人都不听了的昆剧的男朋友,像北京的主妇一样买菜,做北京的主妇都不再自己动手做面条,投入地熟悉这个社会的林小姐,在北京显然吃到了客人吃不到的「饭菜」。对北京的感情如此细致感性,而对创意的看法却理性得近乎冷峻。

林:「在香港做创意和在大陆做有很多不同。香港把创意和制作分得很开,而大陆常常把制作和创意混为一谈。我也看电视,看大陆广告人的作品。我觉得大陆广告的制作水平这几年提高得很快,但是相对于制作水平提高的高度,创意提高得却不是很快。有些人认为多用电脑动画,把画面做得漂亮点,同一句说上三遍就很好,这实际上是一个误区,这样发展下去是没有出路的。

      我不认为大陆广告创意水准的现状是广告创意人的原因。大陆创意人生活在本地,他们吸收这里的空气,喝这里的水,他们的教育,文化,生活方式并不是创意的障碍,而应该是非常有利的条件,使他们能比我们外来的创意人做得更好。

      对创意的限制更多来自客户。客户常常要求响亮的品牌传达,单纯建立知名度,要求示范式的广告表现。但是如果香港的广告人来这里,认为这里的客户就是这样,只要这样做出来,客户通过就可以了,我认为还不如滚蛋。我的创意就常被客户通不过,有时也需要向客户妥协。但是不管客户怎样,创意人自己心中应该保持一个标尺,这个标尺不能歪。必需投入全部的人情全部的爱全心去做。但广告又毕竟不是艺术创作,也需要一定的规则,需要尊重客户的意图。」Jimmy在传真中特别提示,林小姐「不遗余力」地培养着大陆地年轻广告人,而林小姐说这是自己的一种「挫折转移」。

林:「我很少出去讲课,所谓培养年轻人是指对公司里的年轻人,我的手下。也并不是正式给他们讲什么,而是经常问问他们在做什么,把近期的作品拿出来大家讨论一下。对于我,这是一种「挫折转移」,因为我的很多创意很难为客户所认可。虽然要投入个人的很多精力和时间,但是这不但对他们有好处,对公司也有好处。

      外资广告公司在中国的发展,我个人认为并不能只看眼前的营业额和利润,而应该看到一年,两年,三年。五年以后,看本土的创意人能否做到主管和总监的位置,因为我们的客户,无论是跨国的客户还是本土的客户,所面对的都是本土市场,只有本土创意人才能真正了解本土的市场和消费者,才能做出好的广告。

      我老对我的创意人员讲,我不可能永远在这里做总监,将来要坐在我这间屋子,坐到我这个位置上的应该是你们。

      公司的创意人员都是我亲手招聘,我很少录用那些有过广告创作经验的人,如果他们做过,就会有很多固定的看法,而没有做过的年轻人则对一切都感到新鲜,虽然和他们一起做,培养他们会很吃力,但是新鲜感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不一定是受过很好的专业教育的人才能做好广告,应该说,只要对生活有细致的观察,体验,对生活很敏感的人都能做广告,而且能做好。当然,也需要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

      我自己在大陆也没有什么自己很满意的作品。我认为我个人的创意没有固定的风格,也没有一定要怎样的主张。比较喜欢的广告创意是天津莱格啤酒的电视广告,我希望通过广告说许多别的东西。事实上,从那则广告中也可以看到很多别的东西。」

      莱格啤酒的电视广告曾收入在《龙吟卷》中,是一种很意识形态的广告,广告人看了会怪为什么不是自己做的,大陆广告人看了会惭愧为什么自己对中国当代文化没有理解得那么深刻。可惜,这条广告在大陆的播出并不多。林小姐不谈自己在大陆的作品,却关注大陆创意人的发展,也许真的是孔子做官不成转而育人的一种挫折转移吧。

      林小姐在北京生活了四年,北京毕竟不是香港,北京的广告创意水平也还跟不上香港。适应一个没有香港发达的地方,好的作品很难得到认可。如此境况,对于一个创意人来说,岂不是一种后退?

林:「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生活在两个地方。所以说在那里发展得更好并不能假设。这是我自己得选择,既然选择了,就没什么可后悔的。有人认为来大陆做创意是一种后退,我认为后退常常是一种进步的机会。我来到这里,我熟悉,适应了这里,并且可以在这里做创意,这本身对个人来讲就是一种进步。

      我经常回香港,但是没有一次是为了私事,在香港我的感觉也很好,很新鲜,并没有觉得因为生活在大陆就对香港不适应,相反因为在两个地方生活,会有许多别人没有的体验。」

      不客气地挤了人家的时间,郑重其事地问了一箩筐的问题,可以向Jimmy交差了。林小姐却担心着不能向读者交差,好歹让这篇专访不会因为我对采访对象的一无所知成为笑谈。

林:「我从香港浸会学院毕业,所学专业为传播。与Jimmy是校友,在校时Jimmy曾经来上课,所以称他为林老师。毕业後即加入香港奥美做文案,一直做了七,八年。喜欢文案第一,现在做了创意总监,仍旧喜欢自己动手写文案。四年前因为自己的原因,得到前老板邓志祥先生地帮助,来刚刚开创的北京奥美,两年前由北京奥美转到北京JWT做创意总监。我很低调,不喜欢被宣传,这似乎与广告人的职业不太适合,因为广告人应该更会宣传自己,尤其是我现在是北京JWT的创意总监,更有这样的责任,但是我个人不太喜欢。还有什么?」
当然……还有。不过,我可还想留点绅士的面子。

林:「噢,我34岁,其实年龄不过是表示一个人生活了多久的一种符号,并不代表一个人的经历,个人的年龄可能是三,四十岁,但是和另一个人相比,她却可能只有16岁。」

      肯说出自己年龄的女人又有几个?除了她是够年轻,或者是够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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