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的范畴——实用与美的造型
人类通过劳动改造世界,创造文明,包括两个方面,即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者的总和称为文化。其中最基础的、最主要的,亦是数量最多的创造活动是造物。我们把人们使用实际材料,包括工具,制造物的过程称为造物活动。设计便是造物活动进行预先的计划,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动的计划技术和计划过程理解为设计。
在这些造物的工作中,形是重要的因素。所谓“形”,或是可见的或是可以触摸到的,从而形便包括了形状、大小、色彩、肌理、位置和方向等因素,人们在造物过程中如果主动的对这些因素进行研究,对材料和物体进行加工、组织或综合,这种种便称为“造型”。
我们把那些兼备实用和美的功利目的的造型活动称为设计。设计是实用的美的造型。
2、 设计的性质——造型计划的视觉化
“设计”是指把思想上的意图表示成可见的内容,创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状态,从而体现这种活动的功利目的,“造型”活动的全部“计划”,即我们所说的设计。设计的本质是造型计划的视觉化。
3、 设计的思维特征——把思维元素结为形象系统
设计创作、创造什么?不是创造用形态体现的逻辑,而是创造隐喻了逻辑的形态。必须把把各种思维元素连接成新的形象系统,把逻辑构成为形态方能实现。在这种特殊的思维过程中,形象的思维和逻辑的思维是同样重要的。
“把思维元素联结为新的形象系统”的过程,对于设计过程至关重要,体现了两种思想形式的渗透。设计中设计对象形态的构成过程即上述“新的形象系统”的建立过程,形态构成是设计各思维元素的结合部。如用现代系统工程的理论来阐述的话,形态构成是设计这个造型计划系统的目标函数,而实现功利目的的技术经济手段和社会文化背景则是约束条件。目标函数实现了,任务书上抽象的功利目的也就落到了实处。
这种把各种思维元素联结为新的形象系统的思维过程即是设计。
段海娟评论于2010-05-27 17:40
顶你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