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规划设计(Site Planning and Design),是营造良好城市空间环境的十分重要的环节。如果将一座城市比作一幅书法作品,作为单字的建筑结构匀称、赏心悦目固然重要,但是如果字与字之间缺乏合理组织、缺乏章法秩序,那么这幅作品难称佳作。在当前欣欣向荣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热潮中,无论是开发者还是设计者,对于建筑实体的功能造型甚为关注,然而对这些建筑赖以立足的场地设计却常常忽略而过,城市规划设计领域普遍存在忽视场地规划设计的现象,因而类似“成功的单体建筑,失败的整体环境”这样的状况屡见不鲜。对场地设计的忽略常常体现在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两个层面,具体表现在三方面:工作方法上忽略整体观念、工作内容上忽略功能组织和使用心理方面。
在设计中整体观念的缺失,较为常见的是表现在先考虑建筑的立面、造型、功能等,随后配上绿化植物和小品,使场地规划设计成为一种填空游戏,造成建筑与场地设计的脱节,如同一个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而站在烂泥之中。造成建筑设计与场地设计整体性缺乏的部分原因在于分段式的工作模式。目前国内的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几乎都是由规划师和建筑师先完成规划范围内的总体布局和建筑单体的设计,然后由园林师完善环境小品、植物配置的工作。国内的规划师多注重宏观的规划,建筑师往往更多的侧重于建筑和空间实体设计,而园林师的传统教学重点在植物配置和私宅园林的设计手法,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景观规划。在“规划师做规划,建筑师设计建筑,园林师设计环境”这种分段式工作模式下,由于缺乏设计者对设计流程自始至终的参与,往往容易造成建筑与场地环境的脱节,场地规划设计成为其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整体观念的忽略难以避免。如果能设计流程上改变以往分段式的工作模式,由景观师、规划师、建筑师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组成设计小组,在景观规划师的统领下进行环境优先的方案构思和深入,这种的工作模式各方及时的沟通和商议能够尽可能的避免各自为政的局限,以确保方案的整体性。
场地的功能组织,是场地规划设计中至为重要的部分,是对人流、车流、货流等诸多活动在空间上的合理安排,是衔接建筑与城市空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目前的一些场地规划设计中片面强调了几何视觉效果却忽略了场地基本的功能组织,对交通组织、功能分区以及其它相关前期研究的忽视使得规划设计整个本来带有极大科学性的“功能分析仪”在相当多的时候仅仅成为一张缺乏细致考虑的 “视觉取悦器”,其结果是剩下混乱肤浅的表皮,在使用时有着诸多的不便。例如北京的“新国展”在五环外用地充裕,但是遇到重大展会时,周边交通就会堵塞瘫痪,大而不当的硬质铺地广场、各入口没有交通缓冲区。假如由景观设计师和建筑师共同处理场地设计的功能问题,对不同功能流线进行清晰的组织,将车流、人流以及后勤服务的流线有效的布置在场地上,进一步考虑景观、交通等要素,调整建筑主入口的位置方向,并在正对建筑主入口的轴线上设置步行景观道,实现人车分流,建筑与周边场地功能、景观环境就能更好的结合;正如同建筑师在设计建筑时需要对其室内功能流线组织了如指掌一样,这要求场地设计者对室外场地的功能组织有着透彻的了解,对交通流线、基础设施以及场地布局等等有着熟练的掌握。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于西方、至今仍具有深远影响力的“环境——行为”学科一直致力于研究使用者心理和物质环境之间的关联,以此营造契合使用者心理的宜人环境。然而在一些新建成的场地中,经常有大而不当的硬质铺地广场没有考虑到使用者的停留驻足,绿荫和休息设施的缺乏使其仅仅限于图纸上或视觉上的壮观;此外,在场地设计中对一些环境小品的简单处理——例如缺乏休息设施、缺乏引导标志等屡屡可见,对使用者的人文关怀并没有得到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是规划设计中不可置疑的原则,场地环境作为城市空间与建筑空间的重要连接,细致研究并尊重使用者的心理感受,依据不同的需求营造适宜的环境氛围是场地规划设计中必须注重的基本问题。
设计者在进行场地设计的时候,不仅仅对业主负责,更应当在设计过程中担当起自身的社会职责。场地设计往往只是城市环境中的一个部分,而设计者应当从城市整体出发,良好的场地设计不仅在塑造城市景观、完善城市功能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它更是促进城市公众生活的良好媒介,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公众塑造更多的尊重使用者心理的开敞空间,让不同的群体能够参与到其中。建立起更为整体的价值观念和空间观念,尽可能的以自身的设计推进周边地区的环境改善。良好的场地设计在规划-建筑-园林三位一体的整体化设计理念下更容易实现,“三人同行,则必有我师”,当各专业人员清楚的了解自己的角色和特长,才能更好配合演绎人与环境相融的场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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