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照明设计,常常有这种说法:商业街照明要亮一点,色彩要鲜艳一点、构图要复杂一点,动态效果多且明显等,所以,很多商业街夜景照明设计往往很“大胆”,没有约束,五光十色,“乱花渐欲迷人眼”,显然,这种效果和氛围不是我们追求和想要的!
所谓商业步行街是指在交通道路两侧布置商店进行商业活动而形成的城市公共空间,如果限制车辆通行,以步行为主,则成为商业步行街。一条现代化的商业街,它的功能已由过去的购物和通行发展到了融购物、通行、休息、游览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空间,是人们夜晚休闲、出游、购物的主要去处。
商业街夜景照明的受众主体是“人”,内容是“休闲,游览和娱乐”,所以商业街夜景照明设计除考虑照明的亮度、照度和眩光控制等技术指标外,还应根据知觉过程中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考虑视看时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可以营造出生地和充满趣味性的夜景景观及照明效果,为人们提供休闲、购物、游玩、观景的舒适环境。
商业街照明设计不是说应该保守,简单照明,照亮即可,而是提倡以人为本,创造灯光体验和灯光互动!设计师理应“大胆创意”,但何谓创意?创意是一个“伴随着新理念,新概念或新联想的产生而形成的精神和社会经历。”纯粹意义的创意是专业照明设计的核心。但是只有以人为本的设计才是最好的!有照明技术标准和准则的约束,才是我们需要的夜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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