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欧洲西部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领土狭窄,人口众多,这个国家具有非常悠久的设计传统。特别是20 世纪以来,荷兰是世界最早发展出现代设计的国家之一,1918 年荷兰出现的“风格派”运动(De Stijil)是世界最重要的现代主义设计运动之一,对干全世界的现代设计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荷兰因为地势低洼,必须建立排水系统,因而很早就开始建设运河、水闸和其它排水设施,这个国家就是建立在设计的基础上的。没有设计,也就没有荷兰。荷兰人的历史就是一部与大海斗争、以设计建立生存空间的历史。荷兰鹿特丹布宁根博物馆馆长、杰出的设计家威廉·克罗威尔说:只有依靠设计,我们才能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一个可以日日生存的地方(见:Hugh Aldersey-Williams : Natinalism and Globalism in Design , RizzOli , 1992 , P . 40)。全民的设计意识造成了全民的高设计品味和素养,荷兰的设计,无论是产品、建筑还是平面,都具有非常高的国际水平。这一点是非常显著的。
DroogDesign设计的一系列概念化的家具、生活用品
在某种程度上看,荷兰的设计状况与丹麦的设计状况颇为相似。两个都是非常富裕的国家,两个国家都有高度设计意识和水平的人民,两个国家都只有很狭窄的生存空间,领土并不广阔,因此,他们的人民对于设计的细节具有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加关切的态度。如果与德国比较,就可以看出这种区别。德国虽然在理性化、功能主义化的原则上与荷兰、丹麦非常相类似,但是由于德国领土辽阔,因而德国人并没有荷兰人、丹麦人那种对细节的精益求精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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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看,荷兰是现代主义设计、国际主义风格的故乡。在荷兰,现代主义设计和国际主义风格不是一种风格,而是一种民族的生活方式。对于许多国家来说,现代主义是外国的、舶来的、非本民族的,而对于荷兰人来说,现代主义是他们民族的、历史的组成部分,因而,荷兰人对现代主义并没有其他国家那种认识接受的问题,他们从出生以来,就生活在现代主义设计的空间中,所以荷兰没有其他国家存在的对现代主义和国际主义的那种强烈的反感或者否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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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现代设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发展,基本是从两大方面展开的。一个是民间的发展,特别是以大企业为领头作用的发展,其中典型的例子是荷兰最大的企业飞利浦公司的设计部门。飞利浦公司是这个国家电器制造业的中心,是欧洲和世界最大的电器企业之一,它的设计系统完善,是荷兰现代设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代表;另外一方面则是政府通过政府的项目,比如国营铁路、地铁系统、电讯系统、邮政系统、航空系统、财政系统等等,达到设计的高水平。关于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荷兰最大的私
人企业-飞利浦公司的设计和荷兰政府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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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领土狭窄,所以荷兰城市、设计集团之间的竞争意识非常强。这种竞争意识造成的结果并不是互相的抄袭,而是不同的发展。以荷兰的设计教育来看就可以了解这种以不同的发展、不同的设计、不同的风格和体系来达到竞争目的的荷兰方式。荷兰有两所最重要的设计学校,一所是在阿姆斯特丹的盖里·里特维特艺术学院,另外一所是在德夫特技术学院。盖里? 里特维特艺术学院立足于荷兰现代主义风格的平面设计教育,具有荷兰最好的平面设计教育体系。它的教员包括有非常杰出的设计家威廉·克罗威尔,詹·凡·图恩(Jan van Toorn)等人。他们集中发展现代主义设计对于解决问题的这个原则基础上的设计课程,启发学生对于解决问题的思维,使这所学院具有鲜明的特色。德夫特技术学院的工业设计系具有世界上各个设计学院中最多的教员,这所学院并没有按照盖里·里特维特艺术学院那样集中平面设计,而是集中于工业设计,一方面继承了荷兰风格派的传统,另外一方面则继承欧洲的现代主义设计的广泛传统,形成更加国际化的教育体系。在其他城市的设计学校,比如在布里达市(Breda)和飞利浦公司( Philips)所在的恩多文市(Eindhoven)的学校近来发展出与上述两所学校不同的、比较轻松和具有当代特点的设计风格,以此为教育的中心。这种以不同的侧重点发展竞争型的设计,是荷兰设计的一个特点。荷兰的设计基本是以城市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荷兰各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设计流派,市政单位对于本市的设计非常重视,从项目上、资金上往往给予支援。比如这个城市的博物馆设计项目、歌剧院海报、市政重大活动、旅游项目等等,都尽量给本地设计师设计,从而促进了以市为中心的设计发展,也形成了荷兰各个市之间不同的流派。比如“完全”设计事务所所在的阿姆斯特丹市,就把这个城市的国际机场标志和其他平面设计交给“完全”设计事务所处理。其他城市也有类似的方针,以刺激本市设计的发展和形成本市的形象,这一点在平面设计上反映得最充分。
荷兰设计家虽然有“风格派”这个现代主义设计背景的有利条件,但是,由于“风格派”太出名,以至使他们想建立自己设计的面貌也非常困难。国际对荷兰的设计往往简单和武断地认为是“风格派”的影响,而忽视了荷兰当代设计家本身的创造。这个问题使荷兰当代设计家们非常苦恼。也正因为如此,荷兰当代杰出的设计师们往往不为荷兰以外的设计界知道和认识,比如平面设计家格特·顿巴(是顿巴设计事务所的创建人)、保罗·舒特玛(Paul Schuitema)、杰拉尔德·哈德斯(Gerard Hadders)、兹瓦特(zwart)等等,他们被“风格派”的阴影完全遮住了。
荷兰的私人设计事务所非常活跃,他们大部分为本国设计,特别是国家项目或者地方项目。比如顿巴设计事务所就为荷兰国有电报电讯公司(PPT )设计大量的产品、平面项目,威廉·克罗威尔本人的“全部”设计事务所则设计国际机场平面的部分项目。荷兰的设计是现代主义基础上的发展,高度次序性、功能性、理性主义,加上精细的细节处理,微妙的色彩计划、丰富的艺术特征,荷兰的设计是世界当代设计中最杰出的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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