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拜访了一位客户,某美国知名家具品牌(避免广告嫌疑此处省略品牌名称)中国区市场销售总监。
别被这个头衔吓倒,其实是位年轻靓丽的姑娘家家来的。席间政事之余,闲谈时提到最多的词就是——甲方。
作媒体很久了,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乙方的位置上。直到今天被这位美美一语惊醒梦中人——“做了7年媒体,实在作累了,就改行做甲方了!”
算算我也差不多做了7年媒体了,说实话也确实挺累的,但是却没有动过作甲方的念头,也许,我对甲方乙方的认识还只停留在冯小刚的电影上吧。
到底,什么是甲方?碰巧今天Cindy也问了我相关的问题,我的理解是,出钱的那方即甲方。看上去还挺明白的吧,却是第一次仔细想这个问题。如此说来,媒体确实是乙方,因为媒体的运作都是依靠广告收益,广告关系中,客户出钱,自然是甲方,媒体提供服务,获取相关费用,就只好当乙方了。
既然是双方因素构成,那应该没有永远的甲方和永远的乙方吧。比如我们把一些服务外包出去的时候,也能偶尔做一回小甲方;我们的客户之于客户的客户也只能甘当乙方了。所以“做甲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今天这位姑娘,说是做了甲方,可是依然要去谈客户,卖家具,岂不是也很辛苦?
所以,甲方、乙方!只要工作,就不轻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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