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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2010-08-0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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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企业承接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和单据设计项目。设计内容是指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从方案初步设计到施工图深化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或受业主委托的合同补充内容。
设计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建质[2006]82号文)及相关《建筑装饰室内设计制图统一标准》的出图标准和技术要求,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后,依据最低限价标准收取设计费。
 
一、设计收费最低限价标准:
1.设计师20元/㎡起
2.主任设计师50元/㎡起
3.高级设计师80元/㎡起
4.特邀有影响设计师100元以上/㎡。
设计师须持证上岗。设计师级别的认定由企业申报,行业培训并颁证。
二、设计业务基本流程
1.客户咨询洽谈、双方达成意向后签订设计协议,客户需交纳设计定金(前期设计工本费)(设计费的 30-50% )。
2.设计师进行现场勘测及原建筑结构图纸为依据并提供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图纸,双方就方案交换意见并确认后,双方签字备案。
3.设计方案定稿后开始绘制详图。客户对详图无异议情况下确认签字后方可作为设计定稿的依据。
4.设计图纸完成后,再次交换意见,并修正确认;双方交接设计文件,工程结束后结清余下设计费。
三、设计服务内容
1.现场勘测至少1次。
2.提供全套居室设计图纸文件1份并办结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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