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大量的室内设计项目出现,也有很多优秀的作品问世,可是评价孰优孰劣的标准却比较模糊。努力表达设计师与公众之间审美的共性,这样才能使实设计师的角色被更好的理解,提及艺术设计院校的角色以及传授操作技能的必要性,在设计被大众接受的过程中,尝试“创新设计”与“新的设计理论”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探索室内设计在各个层面上的碰撞:室内设计实践,室内设计评论以及室内设计教育。本文描述了室内设计的盲点:评价室内设计优劣的标准。
关键词:室内设计;评价;标准;多元化思维
评价室内设计的好坏?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评价的标准,用什么样的标准去评价?是否有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这类问题往往总是令人迷惑,而且非常容易导致不可知论。 这也是室内设计的优劣让多数人感到模糊的原因之一。
我们先用传统思维尝试探讨设计方案的评价标准。 什么是好的设计,什么是不好的设计,其实是没有绝对标准的。室内设计涉及的方面很复杂,有些因素是可以量化分析的,而有一些因素是无法量化的,因此就没有一个绝对标准。从文化发展角度来看,王受之教授说过,现代时期与后现代时期就有很大的区别,就是设计是一元化还是多元化这个焦点上。现代主义认为在设计上只有对和错两个答案,或者是白,或者是黑,从包豪斯到战后的乌尔姆,基本都延续了这个立场;而在后现代时期,人们趋向多元化的答案,没有绝对正确的设计,也没有绝对错误的设计,而这个好坏的差别还因人而异,并没有绝对标准。
以功能,材料,形式来衡量?可是前两点是可以量化的,而后者是感性的,很难被量化的。可见标准是分为绝对标准和相对标准的,把这两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即理性和感性相结合,但是感性是心理、审美方面的,是没有标准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学校里,学生做的方案有高、中、低档次之分,而社会上投标,只有成与败,那么不成功的都是错的吗?答案一定是:不是!所以只能说方案只有好和比较不好。那么到底是用什么来评价室内设计方案的优劣呢?我们下面来分析一下。
以美来作为评价标准?
但是美的准则和本质属于感性方面的,就是难以量化的,由于观念不同,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美学家李泽厚说过:“美的现象极多,却各有不同,在包罗万象而变化多端的领域里,有没有,能不能存在一种共同的东西作为思考和研究的对象呢?到目前为止,有一种看法、意见或倾向,认为不存在。”美是多角度去认识和衡量的,庄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各美其美.总之,由于美本身的评价标准的模糊性和人文性,因此以美来评价一个方案相对比较困难。
以创新作为评价标准?
但是创新仍然是难以量化的。到底怎样才算是创新呢?到底创新到什么程度才是合适的创新呢?如果做出了几百年后才能实现的设计方案算不算创新呢?象科幻影片中虚拟的设计空间算不算创新呢?……因为创新程度是一个模糊的标准。
以功能的合理程度作为评价标准?
但是这仍然是难以量化的标准。除非是用计算机进行穷举得出最终优化的可能,否则谁也不敢说自己的方案就是功能最合理的。同时顾及精神的审美因素,在于其艺术风格与样式的多样化,千篇一律从来都是艺术创作的大忌。何况我们可以说一个方案的功能合理,可是却不能说丑陋的方案是好的设计方案。
以时代标准来衡量?
这又是难以量化的标准,原因不言而喻。
以造型是否特异和另类作为评价标准?
当然是不可行的。
以是否体现文化或历史来衡量?以承载历史价值来衡量?以设计师的知名度来衡量?以工程造价的多少来衡量?以设计图的画面效果来衡量? 以公众投票来衡量?以艺术设计杂志的评论来评判?让时间去证明?……
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就会得知:我们没有冷静地做符合逻辑的分析,而是一直在用许多难以量化的模糊的标准来评价室内设计,而且这些模糊的标准又特别的多!
虽然导致许多争论是必然的和正常的,但问题在于,对设计方案的评价标准的模糊性和多样性,轻易地使室内设计专业的学生困惑不已,甚至使得室内设计艺术教育呈现出某种“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神秘性,其结果是导致不可知论的泛滥和对设计的许多不合实际的空想。
现在我们尝试用一种更加符合常规的思维模式探讨一下设计方案的评价标准吧。
试想,我们的中外建筑史主要探讨的是设计方案还是已经建成或者曾经建成的作品呢?不用我说大家就知道是后者。
试想,我们研讨古今的建筑艺术和建筑文化时所举的实例主要是当时的设计方案还是曾经存在或者留存至今的建筑呢?
试想,我们的生活环境是被设计方案包围着还是由已经建成的生活空间真实地组成呢?
试想,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是在对设计方案品头论足还是对真正的实物认真权衡呢?
试想,著名设计师是不是大都因为建成的设计作品而被大家崇拜或者尊重呢?如果一个人说他的方案如何的好,却没有一个建成,你会崇拜或者尊重他么?如果一个设计师自以为自己的设计如何的好,却没有中标或者被采纳的结果,你会说他是当代的米开郎罗?
我所说的所谓多元化思维中的第二思维并不是一个讲究创新的思维,而是讲究逻辑和常识的思维。 所以,以第二思维而言,设计方案的评价标准极其简单:是否能被业主接受,并且进一步建成!既然如此,设计师的思想就不应是因循守旧、保守呆板的。一线设计大师最大的优势在于――在第一时间内,与世界顶级设计师们享受同样的信息资源。各种媒体、杂志、互联网、论坛、讲座、展览……每分每秒提供着迅即的信息。面对如此眼花缭乱的世界,设计师一定要分清优劣,辨别好坏。学校里有导师会指正你,点拨你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但人不可能一辈子都依赖别人,设计师尤其要有自己精辟、独到、敏锐的目光。不然的话,或是迷失自我,随时可能偏离正确轨道;或是被后起之秀替代,从此销声匿迹。那么这种精辟、独到、敏锐的目光是如何确立的呢?它正式基于深厚的文化功底与修养。文化与智慧的不断补给,能使此种目光更犀利,是成为设计界常青树的法宝。将文化与设计比喻成“根与植物”的关系也好,比喻成“地基与高楼”的关系也罢,总之,在于说明其紧密的程度。通常优秀的设计作品具有简单的外在形式、深层的文化内涵。外行可能以一幅作品的“好看、不好看”来评判其优劣,而内行就会褪去一切漂亮外衣,探究实质。外衣可以换,但组成元素是否可以替代?元素与文化的关系?设计者为什么用这些元素,而不用那些?换了我进行此课题设计,我会如何考虑?如何选用元素?这些看似简单的思考,被形式冲昏头脑的设计师会很容易忽视。
以上的结论也许会被室内设计专业人士认为“有辱艺术”,但是这个论点的提出,希望能够引发大家的思考,希望会引起有趣的争论。
因为:室内设计是给人设计的,不是给自己。
因为:只有符合逻辑的和可以量化的,才是可以作为评价标准的。
所以不要用一个模糊的标准去评价室内设计的优劣。
希望当室内设计艺术教育中引入真正的业主时,室内设计的优劣就开始有评价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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