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即风度品格,体现创作中的艺术特色和个性;流派指学术、文艺方面的派别。
室内设计的风格和流派,属室内环境中的艺术造型和精神功能范畴。室内设计的风格和流派往往是和建筑以至家具的格和流派紧密结合;有时也以相应时期的绘画、造型艺术,甚至文学、音乐等的风格和流派紧密结合;有时也以相应时期的画、造型艺术,甚至文学、音乐等的风格和流派为其渊源和相互影响。例如建筑和室内设计中的“后现代主义”一词及其含义,最早是起用于西班牙的文学著作中,而“风格派”则是具有鲜明特色荷兰造型艺术的一个流派。可见,建筑艺术除了具与物质材料、工程技术紧密联系的特征之外,也还和文学、音乐以及绘画、雕塑等门类艺术之间相互沟通。
室内设计风格的形成,是小同的时代思潮和地区特点,通过创作构思和表现,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代表性的室内设计形式。一种典型风格的形式,通常是和当地的人文因素和自然条件密切相关,又需有创作中的构思和造型的特点。形成风格的外在和内在因素。
风格虽然表现于形式,但风格具有艺术、文化、社会发展等深刻的内涵;从这一深层含义来说,风格又不停留或等同于形式。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一种风格或流派一旦形成,它又能积极或消极地转而影响文化、艺术以及诸多的社会因素,并不仅局限于作为一种形式表现和视觉上的感受。文章出自http://www.add-space.com/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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