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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消防法》新《消防法》1日起实施 酒吧违反最高罚30万元

(2009-05-03 15:11)

新《消防法》1日起实施 酒吧违反最高罚30万元

 

    于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辆通行,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消防局副总队长董贵龙、防火部部长卢小平就一些与公众相关的法条进行了解读。

    消防机构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董贵龙介绍,5月1日新法实行后,除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必须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外,其他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建设单位只须办理消防设计和工程竣工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进行抽查。

    新法规定,今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再进行消防行政许可。

    卢小平指出,备案抽查制度确立,大大减少了消防审核、验收的工作量,简化了行政审批,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更多的人力、警力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

    新法增加了15类消防违法行为,调整设定了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6类行政处罚,取消了“责令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并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的权力。今后如发现在建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违法擅自施工或使用、营业等行为,在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的同时,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还可以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重罚公共娱乐场所违法经营

    2005年12月25日,中山市坦洲镇“老虎吧”发生火灾,导致26人死亡。2008年9月21日,深圳市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3人死亡。两个场所均使用大量易燃有毒装修,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擅自开业经营。

    卢小平说,酒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失火极容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新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30万元罚款。

    一次消防违法不仅要“三停”,而且可能罚款30万元,大大提高了消防违法成本,对公共娱乐场所震慑作用极大。

    消防设计单位对建筑工程负责

    新法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均将受到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停止施工处罚,并可处1万元-10万元罚款。

    公安部有关专家认为,建设工程图纸的设计与审核是专门性技术工作,应当由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承担责任。

    新法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由具备资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中介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只负责备案、审查。

    公安派出所可查消防安全

    目前我国现行的社会消防结构框架,是以城市为载体,15分钟内抵达火场,是城市消防队站的建设依据,对农村的消防建设,只是强调自防自救,严重滞后于农村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近年来,广东60%以上的火灾、70%以上的火灾伤亡发生在农村和乡镇。

    新《消防法》将现行《消防法》中的“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提出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视。同时,考虑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只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而公安派出所覆盖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新法还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救援职责首次写入法律

    董贵龙介绍,公安消防队伍在装备等方面具有优势。广东消防部队出警任务中,近七成为抢险救援,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新法首次将应急救援写入法律,并将“抢险救援”一律改称为“应急救援”。同时,新法还规定,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医疗、抚恤资金。

    火灾赔偿一直是火灾善后工作难题。目前,我国火灾公众责任险处于起步阶段,单位失火政府埋单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有关场所投保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那么一旦发生意外,受害人都会得到一份保障。

    新《消防法》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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