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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装修有必要天天“盯”着吗

(2016-08-23 15:02)

  问:我们办公室装修,上头对办公环境很重视,有必要派人天天“盯”着办公室装修的施工现场吗?

  深圳装修公司康蓝装饰是这样回答客户的作为一家专业的深圳装饰设计公司,我们给您的回答是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实际情况中,我们也碰到不少业主有这样的想法和行动,作为施工承包方,我们也清楚这样作为的动机。至于为何我们回答说没有必要天天紧盯着办公室装修施工现场的原因,请您细看我们下文的讲解。

  无论是办公室装修也好,还是其他工程装修,施工质量好、装修档次高这是一致诉求。有些业主认为现场监督能达到这个目的,于是在装修现场安排人“盯梢”。有无作用?有;作用大不大?不大。俗话说:“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因为业主派驻“盯”着施工现场的人多数不懂工艺、不懂工序,就是工人更换材料和节省工艺,他也不知道,业主无非就是图个心理安慰。一旦存在纠纷,装饰公司还会说,当时那个“盯梢人”确定的,让你有理无处说。当然这些都是些不良的装修公司,行业害群之马做的事,如果找着合格的工程监理就另当别论。

  与其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盯着自己把控不了现场,不如在办公室装修合同签订前逐条仔细的审查装修合同(这个是可控的)。细查装修合同,一是杜绝纰漏;二是明确责任。一旦出现装修纠纷,业主也能够顺利维权。因此我们提醒各位业主:在与任何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坚持“要细不要粗”、“要精不要滥”、“要审不要听”,在合同上体现工期、工艺、工序、装修材料规格、装修材料品牌、装修材料数量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明细等。

  那么为什么说与其派人紧盯办公室装修施工现场还不如细抓装修合同呢?

  这是因为,如果出现装修纠纷,而业主所说属实以及有装修合同保证,那么经工商管理人员调查审核后,如果装修公司无故延误工期、装修质量不过关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违背了《装修合同》中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合同签订的一方——装修公司必须出面解决,否则就是与相关法规相抗,这个后果可想而知。

  再者,如果因为装修合同的粗糙或者是业主审查的不细致,从而让业主无法行之有效的进行维权。对此康蓝装饰有必要提醒业主签署装修合同前,应先对工程投标/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和信誉方面的相关审查。现如今为了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无论是工程专业资质证书,还是信誉评级都是有据可查的。当装修工程承包单位的专业资质审验过关后,还要在装修施工合同上体现工期、工艺、工序、装修材料规格、装修材料品牌、装修材料数量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明细等,这样业主就能在合同法规的保护下让自身的权益不受丝毫损害,也毋须耗费人力物力去“盯梢”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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