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对形式美法则的概念、本质特点、表现形式详细阐述,进一步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以便在设计过程中更好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这个法则被大家普遍认同。
1.对比与调和:对比是指在质或量方面的区别或有差异的各种形式要素的相对比较。在会所装修中把不同的事物、形体、色彩等作对照,各种要素之间产生虚实、大小、方圆、高低、宽窄、粗细、曲直、长短、明暗等对比关系,产生丰富多变的效果。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 节奏是条理与反复组织规律的具体表现,如基本形反复出现而产生了节奏感。韵律原指音乐和诗歌中的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有韵律的设计具有积极的生气。室内装修应在尊重办公室装修选用的物质材料、结构方式、装修造型和艺术风格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特别是不能对原装修的结构随意进行改动,否则会对原装修结构造成破坏,埋下安全隐患。在结构上的处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隐藏式处理,通过装修把结构隐藏起来;另一种就是暴露式处理,展现出结构对比、虚实的交替、曲柔刚直的穿插等 变化来实现的。体现出极强的现代感。
2.对称与均衡:在办公室装修中,对称主要是指室内各个要素之间左右、上下或四周相等的形式。对称的特点是整齐划一,重心稳定,具有宁静、整齐和安定的美感,在一些严肃、庄重、典雅的场所往往采用对称的表现手法。运用对称形式的不足之处是容易产生平淡、呆板的感觉。均衡是异形同量的组合,视觉从形体的重量、大小、材质、色调、位置等的感知中所判断的平衡感觉,达到一种力的平衡状态。均衡的形式特点是在稳定中求变化,产生活泼、生动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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