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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空间设计的照明形式与照明方式

(2015-01-22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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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照明

灯具产生的90%以上的光通量达到预定工作面,光的利用率更高,照明区与非照明区亮度对比强烈,引人注目,不过也容易带来眩光负面影响。

间接照明

即反射照明,如天花灯槽射出的全部光线经天花反射到工作面。特点是光线柔和、无眩光,但光能消耗较大,照度较低,须与其他照明方式配搭使用。

半直接照明

半直接照明在保证工作面照度外,非工作面也能得到适当光照,使室内空间光线柔和、明暗对比不会太强烈,并有扩大空间感的作用。如各类专卖店设计中就常采用半直接照明方式烘托气氛,营造轻松、明亮的购物环境。

半间接照明

这种照明形式使大部分光线照射在天花或墙的上部,天花没有明显阴影,光线稳定柔和,能产生较高的空间感,利用灯带的造型使空间更具层次感与空间感。缺点是光通量损失较大。

漫射型照明

光通量向四面八方均匀散射,光线柔和没有眩光,非常适合各类商业空间场所。常采用吊灯、吸顶灯等照明灯具,照亮整个空间,以烘托整体空间氛围,并通过造型灯具装饰点缀空间效果。

灯具的照明方式以灯具的布局形式和功用来分类,又可分为4种形式:

整体照明

即一般照明,通常采用漫射型照明或间接型照明,没有明显阴影,光线较均匀,不突出重点,易于保持商业空间的整体性。

局部照明

满足某些空间区域或部位特殊需要而设置,与整体照明的基本照明性质相比,局部照明有更明确的目的性。

重点照明

强调特定目标和空间采用的高亮度定向照明方式,在空间设计中较为常用。特点是按需要突出某一主体或局部,并按需要对光源色彩、强弱、照射面大小进行合理调配。

装饰照明

以色光营造一种带有装饰味的气氛或戏剧性空间效果,又称气氛照明,用灯光作为装饰手段。特点是增强空间的变化和层次感,制作特殊氛围,使商业空间环境更具艺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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