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觉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感觉,知觉组织及辨别与识别客体。无论在哪个阶段,设计师都可以根据其特点,运用在设计之中,感觉依赖于输入能量的差别,只有当外界的刺激强度达到一定的程度,即超出“感觉阔现”或者达到一定的“差别阔限”才能被主体感受到。
有时候,成功的产品品牌为了适应时代和科技的更新,需要在造型或者外观上加以变化,但是又不希望过大规模的换型影响以往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导致不能被消费者接受,或者识别程度降低,所以设计师常常对那些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产品形象进行阔限范围内的改变,使得消费者能逐步接受。
知觉组织是将感觉信息组织到一起,使人们形成连续知觉的过程,目前受公认的知觉组织规律多数是由格式塔心理学理论所完成的,主要包括简洁律,图与底,整体特征优于局部,深度知觉等,简洁律是指人们的知觉有一种“简化”的倾向,一种将任何刺激以尽可能简单的机构组织起来的倾向,例如古希腊,古埃及建筑中的列柱,宋代瓷器的釉色的纯净柔和,明代家具的简,厚,精,雅,现代主义设计的直线特征和中心色彩,绘画中的色调倾向,摄影中去繁就简的构图等这些让我们觉得视觉舒适的原因,其原因之一就是符合了视知觉中的简洁律。整体特征优于局部,是指人脑倾向于通过邻近原则,相似原则,连续原则,封闭原则,完美趋向原则等方式,把局部整合为一体深度知觉是指尽管但从视觉的角度看,对外界的感知应该是二维的图像,但通过一定的线索,我们实际上感知到的世界是三维的。这些线索包括感知的图像的大小,质地插入,焦距,颜色饱和度,透视法等,设计师可以有意识地利用图像中的线速因素,增加或者减少图像的深度,以达到最终所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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