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是城市灯光景观的主要载体,它具有视野宽广、造型多样、立体感强等优点。对建筑物进行灯光设计,首先要掌握建筑物的特点和立面的建筑风格等,找出从不同角度落光处最能引人注意的特色,究竟光线应照射哪个立面为好,应视观看的几率而定,然后结合灯光景观整体要求,确定建筑物表现的各个部分和处理各部分的方式、方法。
1.整体照明
就像阳光普照大地一样,整体照明可以让整个空间得到均衡的照明,全面性照明的灯光,通常是来自于固定天花板或具有反射镜和半透明遮阴的灯具,当光线隐蔽在凹槽中且均匀地照亮天花板,或者当整片墙面或窗帘都被灯光照亮时,整体照明的效果就更为显著。
整体照明方式可以是光线直接向下照射物体或间接的通常光线会往天花板面照射,大部分的光线在反射到空间中,就整体性照明而言,间接照射的光线会比直接照射来的柔和一些,并且反射光线可能会对天花板和墙面造成过渡的强调作用,整体性照明的方式对阅读和需要眼里力的工作来说欠佳,必须再加上局部照明才好。
2.局部照明
诸如阅读,烹饪,裁缝,用餐或者装饰等特殊的场所,都会需要直接且具有功能性的照明方式,这种照明方式被称为局部照明,局部照明的光源可高可低,但是就眼睛的舒适感而言,还是必须要将光源遮蔽起来比较好,除了厨房和浴室之外,局部照明灯具可以是高脚灯或桌灯,但也可以将其固定在墙面,天花板或者主要的大型家具上,有一些家具也会有嵌入式的灯具在其中。
3.装饰性照明
装饰性照明实际上具有双重含义,其一是指装饰性的灯光和光影效果,其二是指照明灯具的款式和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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