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设计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室内设计师职业素质的内容。室内空间是艺术化的物质环境,这种空间的设计必然要了解它作为物质产品的构成技术。同时,也要懂得它作为空间艺术的创作规律。不切实际的,无视构造技术的设计只是纸上谈兵的空想图画。同样,缺乏艺术修养的空间设计并不能提高空间的质量,从而达不到室内环境设计的目的。所以室内设计师大量的工作与其相应的职业修养都应该集中到艺术与技术的结合点上来。
室内设计师的绘画基本功主要是以辅助设计、表现设计意图为目的。同样人工照明也不是单纯的物理问题,与自然采光样,对室内空间的艺术效果影响极大。对室内光环境质量的设计既包含需要解决的功能问题,又直接与室内的色彩、气氛密切相关。因此,设计师们的能力不能只限于光源、照度和照明方式等一般的技术问题上,而且要具有对光环境和光造型敏锐的感受能力。采暖、通风、制冷技术因地区不同,要求也不同。虽然这类问题在设计中会由其他专门技术工种来解决,但是,对基本的要求和设备、管道的空间要求,室内设计师也必须做到心中有数。现代社会中,建筑类型日益增多,室内设计师在工作中涉及的设备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随着社会的发展日趋复杂,设计师的技术知识积累就成了自身不容忽视的职业修养。在现代社会里,仅用一般画匠和装饰美术工作者的要求来培养设计师是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
作为合格的室内设计师首先应当具备相应的术修养和艺术表达能力。室内环境设计要求设计者有良好的形象思维和形象表现能力,能快速和清晰地表现所构想的空间内容,以及有良好的空间意识和尺度概念。同时,也要求设计者要熟悉生活,了解各种适用的工业产品,并及时、准确地记录与设计有关的资料,快速地表达他的设计意念。因此,室内设计师的职业素质与绘画能力有较密切的关系。室内设计师绘画所表现的内容主要是与空间尺度、人的行为以及相关的工业产品有关。在实际设计中,体现设计师创作水平的最终还是处理技术问题的能力和创造空间艺术形象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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