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朋友曾说过:当一个人把自己当作标准,失去的是求真的目光;当一个人把华丽当做恪守,失去的是事物的本体。自从伊甸园里长出第一颗菩提,我们才学会孤寂。我们才知道,这世上的男人和女人,要彼此孤单,彼此等待,彼此生生世世纠缠不清。忘记了是在谁的文章里看到了这样的文字,名不经传却留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 叔本华曾经说过;“人生更多的时候是寂寞和苦闷,快乐和欢聚只占人生的少部分”。实际上,我一直都是个散漫的人。我喜欢在街上看陌生的人群,揣摩他们的思想和灵魂。或者什么也不去想,只是单纯的看那些人群。麻木的,面无表情的,同时也是懒散的。我喜欢这种淡漠的生活。不用小心翼翼,不用严于律己,只是喜欢这样,于是便去做了。我还是天天早上与时间拔河,恨不得能再多睡上哪怕10秒钟,然后一路狂奔至单位。继续在网上到处闲逛,买自己喜欢的杂志,听自己钟爱的音乐。不用管那杂志是否能慰藉我们流浪的灵魂,那音乐是否是在谄媚迎合市场的需求。因为这种喜欢是从心出发,不用再从别人角度看问题。喜欢就喜欢了,这就够了。和喜欢我的人出去吃饭,看很多书,很晚睡觉,不和谁道晚安,可以随便安排我的周末时光,这种日子也不错,自由自在,漫不经心。 哈耶克说:通往地狱之路常由善意铺设。在城市的轰鸣与纷乱中,我同所有热爱文字的人一样,用心写着我挚爱的诗歌。我把它也称为生命的狂热。昨天在车里听一个电台的DJ说,只有在风里,才能把往事寻找回来,当风吹过发梢才能把往事忘记。我是个很怀旧的人,保留太多以前的物品和记忆。但现在逐渐的让自己学会,心如止水地遗忘和抛却。安妮宝贝说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好。我喜欢这句话。一直以来都是个倔强的男人。冰凉的泪水在任何问题面前都无济于事的,不是吗?所以我从不轻易落泪。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像个打折的商品。很多时候我只是习惯用微笑掩饰悲伤。朋友说他最怕看到我嘴角的那一丝若有若无的嘲笑。我从不试图辩解,也不解释,而这个笑容也成了每次与他谈话的中止符。其实,我多么想告诉他,每次我只是感到无助时才会有那样的笑。感觉将自己连根拔起在虚空中飘来飘去。伸出手是虚空,撤回来,还是。朋友说你实在很坚强。我笑。我是一只蚌,有着坚强的外表,里面却不堪一击。一些潮湿的记忆在风里破碎。笑一笑,摊开手掌。里面有一颗我藏了很久的泪。有时,我在想,那些在我亲身经历过的痛苦,到底给我带来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欢喜?伤痛?别离?又或者是一些让我无法承受的原因。他们铸就了我的文字。我深爱的东西必需要让我付出一些沉重的代价。谁说过,爱是深深的喜欢,喜欢是淡淡的爱。人也可以物化的今天,却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毫无企图的让我为所欲为。 所以常常会想起她们。寒冷的夜晚,半夜忽然醒来,一想到那些常常温暖我心灵的人,就会有一瞬间的茫然与空白。是不是我只是在怀念那些曾经的感觉,重温那些不能重来的回忆呢?如果日子终于要那样结束,我但愿能那样和爱人一起奔赴过去。时间。我们需要时间。但我仍是心急。我一直重复着过这样的生活。上网,吃饭,看杂志,喝咖啡,睡觉,写字,胡思乱想,阅读,听音乐。在享受这些令人沉迷的事情的时候我没有觉得我是个生活混乱充满低调的人。 我像一株未成熟的雪莲,站在风里摇曳飘摇,到了春天,我,我们,就都应该成熟了吧。但我却不知道,那究竟是我少年黄昏里修来的幸福,亦或,只是一个将被俗世收割的先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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