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照明除了满足照明基本功能外,还具有营造居家气氛、色调调节等功能,但是,居室内各部位功能不同,对光线的需求也不同,只有适应部位功能的光线才是科学合理的,才能给人的视觉和心理带来安定感和舒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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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的光亮令人神往,柔和的光照令人轻松,幽冷的光度令人感觉神秘。客厅的照明可大大高于其他区域。主灯要给人以光明,辅灯要创造气氛,射灯要突出装潢,暗灯要体现朦胧。
照明光源现在一般有两种:一是白炽灯,二是荧光灯,功率以W为单位,而照明所形成的效果主要有以下四种:
(1)直接照明
这是一种传统的照明方式,这种照明往往只考虑功能性,满足日常照明需要,目的明确。
(2)间接照明
它是把光线射到顶棚、墙面或其他界面上,形成反射后再投射到其他物体上,这种光线一般较柔和,主要用于制造气氛,是常用的装饰照明方法。
(3)半间接照明
这种照明多用于居室的空间分割和对装饰柜中艺术品的照明、墙壁照明、书画照明、化妆台照明,这种照明光线具有明确的投射方向,突出需要强调的区域,其装饰作用大于功能作用。
(4)均匀漫射照明
这是一种光源透射所产生的照明方法,通常用顶棚透光材料,形成均匀照明,这类反射装置还有织物、薄纸、细纱等,经过滤后的光线显得柔和,没有硬光斑入反光,给人细腻柔和的感觉。
由于居家生活的日益丰富多彩,对照明的要求已不只限于功用性,逐步发展到兼具有装饰作用,在装修居室时必须把这几者的作用统一考虑,进行全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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