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排练厅
形体排练厅
视听室
工程地点:重庆市渝中区
主持设计:李舟
参与设计:李干 、黄家裕 、霍茂丽 刘菊英 刘俊涛
改造背景
由于城市开发的原因,八一路上的重庆歌剧院原址被另作用,将迁往位于重庆渝中区鹅岭附近的地产大厦内,新址原规划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改造设计包含该写字楼的五层部分裙楼,大厦现在是一座原本由烂尾楼改造而成的写字楼,写字楼裙楼的功能与重庆市歌剧院的艺术院团性质有很大的不同,整个建筑的原来功能是酒店而不是按照歌剧院功能设计的,离重庆市歌剧院的功能需求有相当距离,甚至无法满足演出及排练的基本要求,作为歌剧院的使用功能它先天不足,这关系到市歌剧院的今后能否生存下来,必须对空间进行改造。
设计理念
针对主要设计难题,本项设计实际出发,提出“保证功能、强调安全,控制成本、突出艺术”为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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