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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光混合三定律--照明设计色彩理论法宝

(2012-11-05 11:11)

色光混合三定律
   人眼睛不仅对单色光产生一种色觉,而且对混合光也可以产生同样的色觉。例如520毫微米的单色光刺激人眼产生绿色觉,将510毫微米与530毫微米的单色光混合刺激人眼也可以产生绿色觉;又如580毫微米的单色光刺激人眼产生黄色觉,将700毫微米的红光与510毫微米的绿光混合刺激人眼也可以产生黄色觉,而且人眼感觉不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差别。光谱中色光混合是一种加色混合,用3种原色光:红(R)、绿(G)、蓝(B)、按一定比例混合可以得到白色光或光谱上任意一种光。格拉斯曼将色光混合现象归纳为三条定律:补光律、中间色津、代替律。

   补色律--每一种色光都有另一种同它相混合而产生白色的色光,这两种色光称为互补色光。例如蓝光和黄光,绿光与紫光,红光与青光混合都能产生白光。

   中间律--两种非补色光混合则不能产生白光,其混合的结果是介乎两者之间的中间色光。例如红光与绿光,按混合的比例不同,可以和到介乎两者之间的橙、黄、黄橙等色光。

   代替律--看起来相同的颜色却可以由不同的光谱组成。只要感觉上是相似的颜色,都可以相互代替。例如颜色光A=色光B,色光C=色光D,则A+C=B+D;又如A+B=C,而X+Y=B,则A+(X+Y)=C,如:A(黄光)=B(红光+绿光),C(青光)=D(蓝光+绿光),A(黄光)+C(青光)=B(红光+绿光)+D(蓝光+绿光),其结果是A(黄光)+C(青光)=淡绿光,B(红光+绿光)+D(蓝光+绿光)=红光+绿光+蓝光+绿光=白光+绿光=淡绿光。这就是代替律。它在色彩光学上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定律,现代色度学就是以此为理论基础而建立的。色光混合定律属于加色混合,它与染料、颜料的混合相反,后者为减色混合,其混合的规律也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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