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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chenmin'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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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辰民

一直在学习如何种田
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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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
一切都是淡淡地
一切又是轻轻的
我,你,他,她
在一定轨迹上
巡行
可谁又感觉到
那淡淡的
人生是多么
的清新还是混浊
我也不明白
但我知道亲人
朋友
的情谊
是淡淡与绵长的......

 

 

愿与对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室内设计、 平面设计 ,

绘画书法篆刻等爱好平淡而有见地的朋友;

学习、交流共进与合作。

qss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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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三个最有成就感的贼-----腐食动物 bolg

(2008-10-0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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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跖闻之大怒,目如明星,发上指冠,曰:此夫鲁国之巧伪人孔丘非邪?为我告之:尔作言造语,妄称文、武,冠枝木之冠,带死牛之胁,多辞缪说,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摇唇鼓舌,擅生是非,以迷天下之主,使天下学士不反其本,妄作孝弟,而侥幸于封侯富贵者也。子之罪大极重,疾走归!不然,我将以子肝益昼餔之膳。 

                                  ——《庄子·盗跖第二十九》

 

 

        三个小偷在喝酒。

他们不光喝酒,还在不咸不淡的聊天。

小偷C说,我说你俩能不能聊点别的?

你的意思是?小偷A和小偷B问。

别光说女人了行吗?小偷C点燃一支烟,撅起嘴吐出一个“O”,然后说,就好像我们跟三个憋了多少年的老流氓似的,就好像你们八辈子没日过女人似的……

烟圈“O”在空中漂浮、解体,先变成了“C”,然后又变成了什么也不是的凌乱的涂鸦。

有点自甘堕落,小偷C语气冷得可以冰镇啤酒,他斜睨着二人,说,难道你们不认为我们的职业比流氓地痞要高尚的多吗?

小偷B举着酒杯向小偷C的酒杯凑过去,见后者并没有端杯的意思,悬空的手停顿了一瞬,干笑了两声,仰脖把半杯啤酒灌下去。随后他说,必须承认,你说得太对了,我们是高尚的人,是纯粹的人,是有道德的人,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你他妈还是有益于人民的人呢!小偷A的一句笑骂终结了B的排比句,他提起酒瓶给小偷C斟满,泡沫从杯子的边缘一层一层翻卷出来,A浑然不觉,他的目光停留在C的脸上。

你说吧,兄弟,咱们聊点什么?

C微微点了点头,算是表示感谢。他夹着烟的手撑在腮帮上,烟雾在他的左耳际升腾缭绕。右手拇指和中指捏起杯子,其他手指像女人一样翘着。他呡了一口啤酒沫,说,比如经历,我们的行窃经历。他放下杯子,右手在桌上敲着,修长的手指依次起伏,仿佛白色的琴键渐次弹起。与这世界上的大多数工作不同,我们的职业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次工作都充满了变数,充满了不可预知。比如我们这一秒还在享受偷窃的快感,下一秒钟就可能被抓个正着,被扔进监狱,而正是这种不可预知性,赋予我们的职业刺激和趣味,我们偷到什么,反而变得不重要了,与这充满变数的过程相比,那些钱物简直不值一提。所以前辈们说,为偷而偷,才是这一行中的翘楚,才能享受偷之至乐。为钱财而偷,就等而下之了。

小偷B把杯子重重地撴在桌上,鼓掌,频率快而响声短脆。小偷A把杯子轻放桌上,鼓掌,频率慢而响声低沉。

B说,绝了,你他妈说得太好了!

A说,兄弟所言甚是。

B说,甚是甚是。

那么,小偷C说,既然二位兄台没意见,不如大家分别讲一讲自己漫长的行窃生涯中,不见得是收获最丰的,也不见得是最顺利的,而是最享受最快活的一次经历。

小偷AB齐曰:善。BC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因为兴奋手指颤动,哆嗦着点燃,说,你们要是没意见的话,我就先说吧……

 

 

                      小偷B的故事

 

 

我先说好,你们俩谁也别笑话我,尤其……尤其是C兄弟。(C说,不会,肯定不会)还有……你说不让聊女人,可我那一次偷的还真是个女人,能讲吗?(C说,只要是你认为最享受的一次,就可以

那就好(B清了清嗓子,开始讲)。

这事儿过去快两年了,现在我想起来还偷着乐呢,也许你们哥俩不觉得好笑,反正这是我最高兴的一回。那话怎么说来着?C你最有学问,对,成就感,偷了这家,简直他妈的太有成就感啦。

行行行,我不卖关子。我长话短说还不行吗?

这家真有钱,看住的房子你就知道了。是哪国的建筑我可就说不上来了,反正我是没见过那种别墅,那叫一个气派。独门独院,院门口还有保安站岗。溜是溜不进去,围着院子的铁栅栏也跳不得,干咱们这行的都知道,现在小区的院墙上一般都有报警装置,更何况别墅了。不过这可难不住我,那天下午我穿了身市政公司的工作服来到别墅门口,我跟保安说,雨季说来就来,公司让我们检修排水系统。保安问了我两句就放我进去了,我回答的滴水不漏,市政的头头们的名字我都背得精熟。

我还知道,这种独门独院的别墅,都有下水井。

我进了院,沿着小马路走了大概十五米,就看见一个下水井。我把帆布包放下,把井盖打开。我回头看看门口的小保安,他时不时往我这边瞅两眼。我心说你瞅就瞅吧,这事儿我就在你眼皮底下干。我还冲小保安嚷了一嗓子,我说兄弟你帮我看着点,别让人盖上盖儿把我扣里头!他冲我招了招手说,你放心吧!

我不紧不慢地下了井,把绳子绑在铁梯子上,脚探到了底,我打开手电,拽着绳子往前走,大概走了有四十来米,看见一排铁梯子,我把绳子捆在腰上,爬上去,把井盖推开一个小缝,就老远看见那个小保安在门口晃晃悠悠。这个出口就在这家院子斜对面的马路上。我顺着绳子原路返回,合上井盖,我跟小保安说,查过了,没什么大问题。还给他留了紧急抢修电话,那可是真的。小保安道了谢,还大模大样地递给我一支玉溪,妈了个逼的,这家就是有钱,连看门的都抽玉溪。

我拿出漆罐,跟阿里巴巴似的,在马路边那个井盖上喷了个红叉做记号,这就算成功了一半。

凌晨两点,我找到我做了记号的井盖,下井,捋着绳子我找到了另一个井口,慢慢推开井盖,瞧见保安正在岗亭里打盹。我爬出来,轻轻合上井盖,猫着腰奔了别墅。怎么开的锁我就不说了,二位都是行家。

简短截说,这别墅总共两层,楼下是一个大得我连见都没见过的客厅,一整面墙的古董架,架子上的小灯开着,各式各样的瓷器闪闪放光,估计都是好货。不过古董不好带出去,万一碎了我肯定完蛋,所以过过眼瘾就算了。我只卷了墙上挂着的两张字画,我不懂行,不过这种人家肯定不会挂假的,一定值不少钱。然后我踮着脚尖上了楼,扫了两间没人的屋子,一间是书房,一间是台球室,收获字画三幅,还有一个貔貅的镇纸,妈的,和阗玉的。台球室里真他妈豪华,比平时咱们去的地方强多了,说实话我真想开开灯打两杆。

二楼剩下的,还有三个卧室,两间是空的,我的意思是没人住。这两个房间我没什么收获,即便有也是不值一提。我坐在露台上的摇椅上想了想是不是要打开那间有人正在睡觉的卧室,那屋子只有一个人,后来我进去了,证明我的判断准确无误。不过在咱们这行,我这趟算是栽了,只要被人发现不管能不能脱身都得认栽。

都是因为我太贪了。不过接下来的事——哈,我还得感谢我的贪心,要不我也就不会讲我这个经历了,C你说过,讲就讲最享受最刺激最有成就感的,得嘞,就是这一回。

那是个女人,呼噜打得真响,听呼噜这女的至少得有五百斤重。

她打她的呼噜,我找我的东西。我太托大了,我以为能打这么响呼噜的人没那么容易醒,可她居然就他妈醒了,可能是我太专心找东西了,呼噜停了我居然没留意,就这么着,灯“啪”的一亮,我就傻乎乎地暴露在她眼皮底下了。

那女人没有五百斤,连二百斤都不到,丰满,真丰满。她穿着件粉色真丝睡裙,右边又白又肥的奶子露在外头,不像左边的还藏起来小半个,她坐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看着我,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我的刀就架在她脖子上。我说,不想死就别出声。

我从后面搂住她脖子,刀刃搁在她喉管。她浑身的肉都颤悠,床也随着她颤悠,这床可真他妈软。她头发香喷喷的,一闻就知道是高级洗发水。她说,你要钱我给你,你别杀我。我说你要是不动也不喊,我就不杀你。我还说我都好几个月不杀富婆了。她听了相当配合,不动也不喊,就是小幅度哆嗦。

说着话我手也没闲着,摘下她的铂金钻石项链和耳环揣进兜,说,现在你得动动了,把你家的散碎银子贡献出来。

她下了床,一步一步往前蹭,我的胳膊和刀还在她的脖子上。她从抽屉里给我拿出两个大信封,我瞅了瞅,都是一百的。捏了捏,两万块是有了。

保险柜呢?打开。我手上使了使劲,刀刃嵌进她脖子的肉褶里。

你杀了我我也不能打开。这胖女人居然不抖了,而且还跟我说“杀了她也不打开。”我操,居然敢跟老子这么说话。

不过咱们这行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犯下命案,我琢磨着割破她点儿皮,让她见点儿血,想了想还是算了,她要真是叫唤起来,我还真没宰了她的胆子。

可我还是得吓唬吓唬她,万一她要是打开保险柜,我不就发了?我就说,你别嘴硬,只要我一刀下去,你喉管一断,想喊都喊不出来。说着我身体紧贴着她,勒紧了她脖子。这女的就又哆嗦起来,圆乎乎肉滚滚的屁股也在抖,肥屁股一拱一拱的,我老二就硬了。

她说,你杀了我吧。我要是打开了,李长江也饶不了我,横竖是死!

我说,行,保险柜里的东西我不要了。你现在给我躺下。

女人听话,躺在床上,眼珠一动不动地盯着我。你要干吗?她说。

保险柜不开了,你让我弄一下。我说。

 

C你可别笑话我,反正我就把那女的日了,她一点儿都没折腾,干着干着,我那把刀离了她脖子她也没反抗。不仅不反抗,似乎还他妈挺享受,虽然硬绷着没叫唤出来,我也能看得出来,我把她弄爽了,妈的,老子成嫩草了,她这头老羊把我这把嫩草吃了。

这么一想我就觉得亏,就射了,我提上裤子,拿出手机,拍了几张她光屁股的照片。我告诉她,你要是不报案,这照片我就留着自己欣赏了。否则……

她太配合了,躺在那一个劲儿的摇头,她这一摇,两只大圆奶子像是另外两个帮忙的陪着摇头。我突然想起个事,问她,李长江?是哪个李长江?

她说,还有哪个李长江,李市长,我丈夫。

你们看见没,前阵子报纸登了,那个市长因为什么贪污渎职被抓了起来,现在回头一想啊,他老婆不敢打开保险柜,大概不是怕破财这么简单……

惭愧惭愧,我这点儿破事讲完了。你们就是笑话我我也这么认为,挺有成就感的,不仅发了笔小财,还操了……虽说那女的老了点儿,可那毕竟是市长夫人呢!

 

 

小偷A的故事

 

 

B的经历算不算最享受最刺激最值得搁在脑子里存着,一会儿还得咱们三兄弟里最有学问的C兄弟来评判。我的个人意见是,就算是咱们这行的祖宗,也没这个造化——市长夫人那东西是什么?是镶金边的,抓起来的官也是官,抓起来的官,他老婆也是官太太,小B不仅得了实惠,还日了大官的太太,你这事办的有没有成就感我不敢说,你这根屌,成就确实他妈的不一般。

我年纪比你们大,那个词叫啥来着?起点是吧,你们入行起点比我们那会儿可高多了,收入也比过去高。我像你们这岁数的时候,师傅是不让我们进宅子的,先得挤上两三年的公共汽车。我师傅老说,别以为公共汽车上练不出手艺练不出胆,越人多的地方,越是要眼疾手快,心还得沉稳。上下班高峰的时候,车上人挨人人挤人,下手是不难,不过也容易暴露。而且那时候人们齐心,不像现在,谁丢了钱包别说车上的乘客,司售都不管。那个年代不一样,只有有人喊一嗓子“我钱包丢了”,司机就把上下车门一关,直接开到派出所去。所以我师傅说,公交车上扒活,光有胆还不行,还得有脑子。像你们年轻人,不稀罕上车扒活了,嫌钱少风险大,可也是,现在挤公交的都是工薪阶层,有钱的都自己开车了,你们摸不着仨瓜俩枣。所以你们兴许不知道,要是碰上俩车门一关往派出所开的情况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事,你慌你乱都没用,反正你也下不了车,这时候你必须干的头一件事儿就是撇货。不过把钱包扔地下那是最笨蛋最没出息的法子,行里讲话这叫“货不撂地”,好不容易摸来的东西扔地上,那是对咱们这一行的不敬,对咱们这行祖师爷的不敬。再说了,反扒的警察们都有各自管片儿的公共汽车,这几路车上有哪些个贼他们也摸得清清楚楚。雷子们跟我师傅师兄都认识,只要你不动大货,反扒的基本上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该孝敬的时候孝敬孝敬,该进去的时候进去呆上几天,屁事没有。所以啊,你把货扔地上也没用,想查你的时候他们肯定能查到,谁谁谁吃哪几路公共汽车雷子们心里都有谱。所以,你得把摸来的东西转移到别人兜里头,行话叫“飘货”。你飘了货,不被抓了现行,反扒大队的也拿你没辙。这把货飘谁身上,也有规矩,一般来说飘远不飘近,飘女不飘男。飘远难度大,不过麻烦也离你远,飘女是因为女的干这行的少,警察们眼也毒,一看是女的,再看看面相,也就知道是被飘了包,是被冤枉的,罚点钱也就放过去了。男的就不一样了,多半在所里臭揍一顿,联防的天天打人肉沙包,拳脚都硬,一般人捱不住。还得少说半个月拘留,弄不好还劳教。

我还记得我师傅说过,飘货也得守规矩,还念了句戏文——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騭积儿孙(并非戏文,出自《红楼梦》)。

可我那时候年轻,比你们现在还年轻,那个被我摸了包的人一嚷嚷丢钱包了,我就慌神儿了,接着售票员就说,大家都站在原地不要动,102路直接开到派出所——我就傻眼了,顺手就把钱包塞进紧挨着我那人的上衣口袋里,心里头一个劲儿打夯,哪还记得什么飘远不飘近,飘男不飘女。

那男的,穿一件蓝色劳动布工作服,破破烂烂的,衣襟磨破了呲出几根白线头,下摆挺长,盖住屁股,一看就不是他自己的衣服,多半是捡他哥或他爸剩下的。他背对着我,右手抓着车顶的栏杆,他个子矮,有点够不着似的,一只脚尖还踮着。脚上是一双露脚趾头的解放鞋,没穿袜子,我猜这车里那股子臭味儿就是从这鞋里头钻出来的。看后脑勺,也就是二十刚出头。

车上的中年妇女们开始骂街,说死小偷杀千刀的小偷妈了个逼的小偷,害得她们耽误了接孩子放学给老头子买菜做饭,我听着听着就不那么紧张了,反正,货我是飘出去了,我开始慢慢往车门蹭,我得想法离那个穿劳动布的远点儿。

过了一会儿,车上有几个小痞子模样的家伙开始骂骂咧咧地命令乘客打开包、掏出口袋里的东西,有几个不配合的乘客挨了骂还被薅了脖领子,也就乖乖地把兜里的东西掏了出来。我也掏了,我把三个茄克口袋都翻出来,跟牛舌头似的耷拉在一个小痞子眼前,看得出他挺满意,拍了拍我肩膀就往车厢后面钻。

说话快到派出所了,还有两站地。这时候我听见车厢后面打了起来,先是扇耳光,啪啪的,再是脑袋撞在铁皮栏杆上,邦邦的。车厢里的人一起喊:揍他!揍他!我让你偷!我让你偷!再然后,鼻子里就闻到一股子铁锈味儿,鲜血就是这个味儿。

到了派出所,司机和失主,还有那三个见义勇为的小痞子揪着劳动布进了院,那个知识分子模样的失主抬起穿三接头皮鞋的脚,一下一下地踢劳动布的脚腕子,踢的间隙,是劳动布夹着哭腔的嗷嗷的叫声,根本不像是人声,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我靠着派出所的影壁墙看着他弯着腰被押进审讯室,我还看见青砖地上有弯弯曲曲的一溜血点。

那些个刚才还在骂街,恨小偷耽误了她们接孩子放学给丈夫做饭的中年妇女们,跟在几个男人的背后,见着穿警服的人就说:我们抓到的小偷!我们都能作证!

我看了会儿就转身走了。

过了几天,傍黑我去老六的摊上喝酒。老六是我师兄,有一年他偷东西被抓,让人打折了一条腿,后来卖起了羊肉串和热馄饨。老六跟我说,兄弟你听说了没,有个外来的嫩逼上102路扒活,结果让人抓了,揍了个半死。这还不算,到所里一审,结果是个杀人犯。听说还是个大学生,通缉令都贴了。这小子够狠,杀了仨同学!

我操!一听这话可把我美坏了,二两牛栏山我一口就干了。

不过我可不能告诉老六,那货是我飘给他的,老六如今不在这条道上混了,就是外人。不能坏了规矩。

没想到我他妈还为民除害了。虽然说我那趟102啥也没落下,也不能说是走了空,那帮坐车的傻逼们哪知道,杀人犯是他妈我逮着的!

 

 

 

 

小偷C的故事

 

 

A兄的话说,B兄偷了一次镶金边的艳遇,算得上是偷香窃玉了,够刺激,够享受。

A是我们三人中的兄长,他的成就感来自于年轻时的一次不成功的扒窃,却回味无穷。那可是几亿分之一的概率。虽然他一无所获,但是冥冥之中似有神明,以一次犯罪终结了另一次犯罪,在冗杂的时间和繁复的空间之中,两条线的相交已经不能说是奇迹,而是,神迹。

A兄邂逅,并因A兄而落网,简直是上天导演的一出戏。

所以,我不得不认为,老A这段经历远远胜过了B兄你。

不过你也别失望,我要讲的故事在你们看来也许平平无奇,况且,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奇特的,不可复制的,你们每个人都有权认为自己的才是最刺激最享受最愉悦的经历。

因此说,我认为我的故事是最好的故事。

 

最好的故事发生在二十多年以前,我还是个孩子,一个十二岁的孤儿。我父亲是援藏的电力工程师,死于一次雪崩。我母亲得知消息后,疯了,得知噩耗当时她就晕了过去,等抢救过来,她就谁都不认识了,包括我。我看着她空洞的眼,怀疑面前这个女人只是一个人形的壳,壳里面的东西,都被我父亲掏走了。

她没活过当年。

除了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感到孤单,父母的死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我衣食无忧,一个人住着父母生前分配的房子。每天,我都到电力学院的食堂打饭,我都打当时最好的菜,不用交一分钱的菜票粮票,月底,学校的领导会帮我补上。

随着时间推移,痛苦和忧伤渐渐稀释。我的生活恢复了正常,然后又从正常走向了不正常——由于我是独拥一居室的孤儿,我具有把自己的家办成一个据点的优势。我的同学们都爱来我这儿玩,因为没有父母的约束,他们可以撒着欢在我家玩,怎么玩都行,玩什么都行。等所有的游戏都玩腻了之后,我们学会了喝酒。每月,我都能领到一笔钱,我当时根本不去想,这笔钱和我父母的双双离世有着必然的联系。领了钱,我们就买来最香的卤菜,香烟还有白酒,那阵子,日子过得令所有跟我不好的孩子都羡慕,令所有跟我好的孩子在其他人面前都趾高气扬。

再后来,我们迷上了武打片和黑帮片,我的钱就又有了新的用项——请朋友们去录像厅看片子。我们在我家挂上自制的沙袋,天天习练拳脚。为了验证自己的功夫是否长进,我们和对面农大的孩子打架,最后一次群架我砍断了一个孩子的锁骨,还捏紫了另一个孩子的睾丸。我被劳动教养两年。

在劳教所里的第一天,我就被老炮们狠狠地修理了一顿。可是过了一个月,我就成了老炮中的一员,有了修理别人的资本。只要狠、只要不怕加刑,混成老炮其实并不算怎么难。

从劳教所里出来,是两年半以后的事了。我回到了家。我的那些朋友快考高中了,我去找他们,都说忙着复习功课,都躲着我的眼神。他们的父母则极其相似地向我射来凌厉的目光,大人们眼里的敌意把我穿透,透胸而过,还留下两三寸的刃。

于是我再也不去找那些昔日的朋友,也不再上课。被开除的那天我很满意,我继续整天泡在录像厅和小酒馆里,我他妈不是孤家寡人,我还有劳教所里认识的一帮朋友。

这一年我认识了小D。其实我小时候就认识他,比我低两个年级,住在我们家后面那排白楼里。那时候秋天刚到,小D就穿上花里胡哨的新毛衣,隔几天就换一件,羡慕地我们要死。我还曾经在放学的路上劫过这小孩,我管他要钱,他怯生生地掏出了五毛钱,放在我手心里。我能回家了吗?他问我。我说等等,然后我掏出电工刀,把他的毛衣划了几道,断掉的毛线耷拉着,不过除了我划的那几个口子,他的毛衣看着还是比我爸的灰绒衣好看,我就又揪住他的袖口,划了两刀。

我记得他哭了,不像别的孩子哇哇地哭,跟他妈小丫头片子似的,只流泪,一点儿声也不出。我们不管他,拿着他的五毛钱,撒腿跑远了。学校西边的小卖部里,有我们急需的大朵大朵的棉花糖,和各式各样的画片。

某个秋天的黎明,我从通宵录像厅里出来。在路上,我碰见了一路走一路哭的小D

已经十四岁的小D在空旷的马路上哇哇地哭着,还没熄灭的路灯下一个扫街的清洁工停下扫帚摘下口罩不解地端详着这个哭个不停的男孩。

我停下车子,拦住他。我说小D你怎么了?你哭个屁呀!

D胆大包天地挣开我的胳膊,继续向前,一边走一边大声地哭。他的眼泪把我新抢的一件藏青色西服袖子都弄潮了。

我追上去抱住他,他反抗着,力量奇大,却还留下了一部分哭的力气,大颗的眼泪不住的从他眼眶里涌出来。他踢着我的腿,两脚交替,我的西裤上都是他留下的灰扑扑的鞋印。于是我给了他脑袋一拳,他老实了一些,不再踢我,但还是想挣脱我的胳膊,使劲扭着上身,于是我又给了他一个嘴巴,然后揪住他的脖领子,把他拉到自行车后座上。再折腾我弄死你!我说。

我把小D带回家,拿热得快烧了壶水,给他冲了一杯麦乳精。他喝了,一边喝一边抽抽搭搭地回答我的问题。

D说,他鳏居多年的父亲半年前结婚了。后妈是个剔骨刀一样凌厉的女人,这女人说出的每一句都准确地扎在他们父子的心脏上,一刀一刀又一刀。直到小D的父亲再也不敢当着妻子的面给儿子夹菜,甚至跟儿子说话。这位心疼儿子胜过自己的父亲,成功地被剔骨刀女人脱胎换骨,改造成一个苏联人——消极懦夫。

D再也穿不上那种色彩斑斓的新毛衣了。我想。

我们大院里最漂亮的儿童毛衣,就是小D的父亲亲手织的。一度,我们这些男孩还曾以取消小D的父亲为乐。那时我们见了小D,就齐声高喊“假娘们”,而当时的男孩小D,每次都是垂着头走过我们的身畔,我注意到那张又白又滑的小脸因为愤怒而变得通红和青筋暴起。

从今天起,你住我这儿吧。我对小D说,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

他住下了。每天放了学,他都安静地坐在我那张破椅子上,趴在我爸留下的老式写字台上做功课。晚上,我想带他去录像厅看录像,他说不去。我就走了。一般半夜我回来的时候,会给他带两个烤烧饼和肉串,留给他早上吃。而那时,他早就睡熟了,枕头边上,是某一本我爸留下的书。这家伙倒像是我爸的儿子,真爱看书。

有一天我回家,小D给了我一个惊喜。我一进门就看到满桌子的菜,说是满桌子,其实就四个菜,两凉两热,看着闻着都不错。桌子上还放着一瓶打开的啤酒,瓶口挂着一朵白色的啤酒沫,好看死了。他看着我一脸的惊讶,“噗嗤”笑出声来,说,C哥,别老在外面吃了,不干净,从今以后,我给你做饭。

D说,他放学要经过一个菜市场,正好就把菜买回来了,不会耽误功课的。至于怎么学会的炒菜,他指着我爸的书架说,从伯伯的书上学的。

是那本菜谱吗?我问,他点点头,我说那不是我爸的书,是我妈的。

我跟他说,我妈没疯的时候,也就是我爸还活着的时候,她经常变着花样的给我做好吃的。

D就哭了,然后我也哭了。我一边喝着他给我准备的啤酒,一边吃着他炒的菜,一边畅快地哭着。长到十七岁,我他妈就从没这么痛快地哭过。

那一年的年底,我跟我那帮劳教所战友学会了偷窃。

A兄你错了,我很早就学会了怎么在公交车上偷东西,我平生偷的第一个钱包就是在公共汽车上。

偷东西的事,我没告诉小D。但是他很快就知道了,这家伙是个聪明孩子。

他劝过我很多次,最后劝我那次,我揍了他。他蹲在墙角里捂着脑袋上的包哭,我说你他妈地给我站起来,我说我他妈的不偷咱俩还不得饿死,就凭你爸偷偷塞给你的那点儿钱?

他哭得更厉害了,他说哥,我怕你让警察抓起来,我就见不着你了。

我烟圈红了,说,哪有那么容易。

我把他从墙角里拽起来,从怀里掏出个银灰色的纸盒子给他,小D你打开看看,我说。他打开盒子,拿出一个小电器。我告诉他,这叫随身听,以后你可以拿这个学英语了,是叫许什么英语来着?你给我写纸上,明天就去给你买。

许国璋。他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我说。

看什么看,我说,爱用不用,我还告诉你,这就是我拿偷来的钱买的,别他妈再跟我说什么不义之财,我偷了是让你学英语的,就不算不义。

 

那年夏天,小D把随身听别在腰上,带着小耳机,嘴里嘟哝着我听不懂的英格力屎。他穿着我给他买的假耐克鞋,很精神地走在路上。我和我的狐朋狗友跟在他后面,唱着王杰的歌。

是否我真的一无所有——

我坐在烟雾缭绕的羊肉串烤炉后,大口喝着啤酒,听着我的哥们对我的恭维。他们说,你弟弟将来准有出息,英语说得真他妈好,绝逼好,就是一个词也听不懂……

我就笑,我说我弟弟将来肯定找一外国老婆,乳房是挺的,屁股是翘的,眼珠是绿的。然后我就拎着瓶子咕嘟咕嘟地喝酒。我的弟弟穿着白色的T恤安静地坐在我身旁,喝着可口可乐,听着那些我们这帮家伙怎么也听不懂的英语。

那时我觉得,生活真他妈逼美好,绝逼美好——如果不是那个酒瓶冲我们飞过来的话。

 

一瓶还没打开的啤酒落在我们的小桌上,炸开,桌边围坐的人身上酒水淋漓。四周顿时安静了,我只听到小D的随身听磁带转动的沙沙声。

一个兄弟在我耳边说,是上次跟咱们在舞厅打架的那帮。

他们手里有家伙,我瞧见亮儿了,我压低嗓子说,走,一人拎一个瓶子,过去。

我回过头说,你在这呆着别动。他很听我的话,果然一动没动,连耳机都没摘下来,他的眼珠转动着,骨碌骨碌的。

剩下的时间,酒瓶在空中、在地上、在某个人的头顶爆炸,桌子板凳的残肢在空中飞舞。但,我几乎听不到任何玻璃碎裂的声音,板凳砸在头骨的声音,我只听到,磁带转动的沙沙声。

我最后看到的,是一把刀的刀柄,从我的腹部,我看到了那个用黑色的电工胶带缠着的、油乎乎的刀柄。一把切羊肉的刀。

 

 

我的故事讲完了。小偷C说。

讲完了?B说,你……死了?那你……

我没死。死的是C,而刚才给你们讲这个故事的,是我,小偷小D,他倒下的时候,还没摘下耳机的小D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讲这个故事。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就是我,而我,就是他。

刚才还叫C的小D灌下满满一杯酒,等他放下杯子的时候,AB发现他的脸上爬满泪痕。

C死了。肝脏破裂。D说。

后来,学院把C的房子收回。我再次无家可归。C的朋友收留了我,从那以后我就不再念书了,我开始偷东西,什么值钱我偷什么。我喝酒打架下舞厅,整宿整宿地看香港录像,就像C活着的时候那样。

对了忘了,絮叨半天,我还没说最有成就感的一次行窃经历,怎么偷的我记不清楚了,但是钱数我记得,整整一千。那时候,一千块钱是个大数目,我买了当时最贵的蓝带啤酒,买了羊肉串和德州扒鸡,还有一条Marlboro

他死的地方后来变成了一个广场,我坐在草坪上,把所有的东西都摆上,把那条烟撕开,一包一包地点燃。烟雾在暮色中升腾起来,我被呛出了眼泪和无休止的咳嗽。(曲飞兄弟建议,这段可以直接删掉)

 

 

三个小偷最有成就感的偷窃经历讲完了。此时三个人坐在那一动不动一语不发,像三个哲学家一样陷入了沉思。

不久前还叫CD说,其实,我从来没有得到过什么成就感,我曾经想过不再偷了,可我戒不掉。现在我有点想明白了,如今我还在以偷窃为生,是一种纪念的方式。

别他妈这样了行吗?C对仍然沉默的AB说,没劲没劲,咱们还是聊聊女人吧

 

转自--腐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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