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是一门服务性行业,是以为业主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目的的行业。对于一个室内设计项目来说,离不开业主也离不开设计师,它在从设计开始立项,到施工完成、交付使用的过程中都离不开业主的参与和支持,离不开设计师的创意和技术支持。可以这么说,要想实现一个好的室内设计作品,既要有设计师的良好的创造力和构思,又离不开业主的支持与配合。
从市场的角度来分析,在室内设计市场中,设计产品的需求者为业主,可称之为乙方。有句话叫做“顾客就是上帝”,甲方就是乙方 的 “上帝”是乙的“衣食父母”。只有甲方提供项目,乙方才能施展才华的机会;只有明确甲方想要什么,乙方才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设计,也才能拿到相应的报酬。但不同的业主有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想法和要求,设计人员不能以自己的感觉来衡量别人,不能认为我们所想的就是甲方所想。要想做出一个好的、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室内设计师在设计之初,必须先深入了解业主的相关情况,包括经济情况、管理班子、行业范畴、文化背景、地域位置,负责人的爱好乃至工作方法,才能确定设计方向,以求设计符合业主的需求,达到改善业主工作和生活环境的目的。很明显,乙方提供做的产品不符合甲方的思路是不可能深入下去的,也就谈不到报酬(设计费)的问题,更谈不上设计的实现。
1、 乙方心目中的甲方
一般情况下,设计人员在与业主打交道中既有合作,也有冲突。至于合作或冲突到什么地步,则既有设计者自身的原因,又有业主的因素。根据我们和相关人员的经历,归纳出目前设计人员所面对的业主常有这几种类型:
1.1经济基础好,主观见解主
这一类型的业主通常是社会上较有名望的经济实体或个人,有较高的素质和经济基础,接触面广,有品位,能有条理地表达他的需求,并且对色彩、材料、造型的喜好,而且也能辨别设计水准。但因为他们主观性较强,因此与他们配全的设计师也会受到被尊重与不被尊重的两种极端待遇。一般而言,与这种业主合作完成的设计成品大多是可以称道的。
1.2有经济基础,无设计意识
这一类型的业主,他们有足够的财富,但却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或有力的相关的部门来协调,只知道他的房子需要装修,需要请设计师,但却不知如何提供资料给设计师参考,只能以“高档”、“中档”或“一般装修“等含混的话来表达他们的想法。更有甚者,带着设计师东一家、西一家地到处看,然后说:“我就是要这样的。” 没过几天,看到更满意的,又要更改。对于这种甲方,设计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认为自己的设计是好的,就不要根据甲方的意愿随便改动。吴家骅先生曾说:“如果不坚持自己的设计和原则,被甲方牵着鼻子走,结果出来的东西往往俗不可耐或四不像,而且最后还有可能拿不到设计费。”这样的例子在现今的设计市场特别是家庭装修中非常突出。
1.3有设计意识,无经济条件
这一类型的业主通常文化素质不低,收入中等。他们对生活品质颇为重视,也深懂社会分工,能尊重设计师的意见,而且也能详细地提供资料及预算,让设计师能有效地调度设计开支,并运用专业 知识技能,其结果也往往是造就一个经济、美观、合理又富有情趣的室内空间。
1.4预算不足,意识不到
这一类型的业主往往只知道房子需要装修,却不知如何下手,请来了设计师,却说不出自己的要求,便交给设计师全权处理。若是像国外的那样真的交给设计师来处理那也没什么不好,但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在进行设计施工时,业主往往冷不防的来个这里要改,那里要修。当许多由于他们额外提出的想法造成施工造价超出预算时,又说是设计不好,造成了大量的浪费。到了设计收费时,又认为设计免费。
从对以上四个类型的业主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有的业主不知尊重设计师的意见;有的业主不知说明自己的需求;有的业主没有给设计师付费的概念。作为业主服务的设计人员来说,本不该对业主过多的批评。我们在这里只是说明由于甲方的原因,有时也会给乙方造成很大的被动。
事实上,室内设计是以客户的需求为经,以设计师的专业知识技能为纬,只有业主与设计师密切合作,经纬交织,才能创造一个合理、舒适、美观的室内空间,才能在设计师的努力下,为业主提供一个好的服务和作品。
2、 乙方理想中的甲方
3、 那么业主应该如何与设计师合作呢?乙方心目中的甲方应是怎么样的呢?从设计师的角度来考虑,笔者认为有这么几个因素需要考虑:
2.1充分信任
所谓“术业有专攻”,设计师总归是室内设计行业的专职人员,大多数 是经过几年正规教育或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平时所做的,所想的都是与室内设计相关的事情。室内设计是一个创造性和技术性相结合的行业,设计师要想做出一个好的作品有时需要一个好的心态。试想,如果甲方在让设计人员做方案时就充满着挑剔与怀疑的眼光不审视他和他的设计,能让他们觉得舒心吗?这时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设计吗?从格式塔心理学中可以知道,人除了有生存的需要、生理的需要外,还有心理的、被尊重的需要,设计人员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同时也需要业主所给予的信任和尊重。只有这样,设计人员才能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业主提供理想的作品。特别是在后期施工开始后,当现场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又有事不关已的人在旁边说三道四的时候,甲方更就应该相信自己的选择。更应信任和尊重设计人员
有一点要提及的是,现在好多工程施工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得到的,为了得到一个工程,投标单位往往尽量压低投标价格。而一旦中标进入施工现场 之后,施工单位都会对于用于招标的设计图纸提出一连串的问题,指出设计上的许多不足,要求设计做出更改或补充图纸,而后根据这些后来增加或修改的图纸来增加造价。不可否认,再完善的设计图纸都会有与现场不符的地方,都会出现一些或大或小的毛病,少量的更改也在所难免。如果甲方因此而不信任设计,按施工方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断地修改,不断地出图,甚至是同一个问题要反反复复多次,必然会引起设计方的反感。最后可能是设计方也失去了耐心,敷衍塞责,马虎了事。当然设计人员以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可取,但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最好的解决方式应是业主与设计方都要尊重对方的想法和劳动,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以良好的合作方式共同完成 一项与大家都有关的设计作品。
2.2充分沟通
室内设计是一个创造性的活动,但它又是一个在一定限制条件下的创造活动,它受到建筑、功能和甲方需求等方面的限制。设计师要想做出一个好的、符全甲方要求的、切实可行的设计,就必须要对已有条件、功能需求、甲方喜好、装修等级、预定投资数额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要做到 这一点,有赖于业主与设计师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对于小型工程来说,可能双方见见面,大致沟通一下就可以了。对于大型项目来说,由于涉及到的环节非常多,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也会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出具一份详细的、明确的设计任务书给设计方是较好的选择。有时出于需要,设计方也可以在和甲方在交流沟通的基础上帮助四方拟定设计任务书。作为后续工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
不管采用什么形式,想要实现一个好的设计作品,避免在设计后期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最重要的就是甲方一定知道设计方能做什么,设计方要知道甲方想要什么,以什么方式去做能符合或超出甲方的意愿。还有一点要强调的是,设计人员在实际的设计工作中,经常会为甲方想他们没有想到的问题,这时与他们沟通,让他们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是从什么角度考虑,对项目的顺利完成有什么益处也是很有必要的。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所造成大量的浪费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沟通的不够或不够及时所引起的。比如有些室内设计在土建尚未完成时就已开始,这时好多土建要做的东西(如有隔墙)会在室内设计中根据设计要求拆除。如果在设计方案开始或初步形成型时,及时与甲方沟通,提出设计方的想法和对原建筑设计的部分修改,对于这样一些后期要拆除的工作前面就不做,就这个单项来说就可以省两次无谓的浪费。
2.3按时交费
前面已说过,室内设计是一个服务性的行业,而服务行业应对提供的服务收取相应的报酬。平这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事情,但实施起来就非常困难。很多业主认为设计师无非是动动脑子,最终出来的也就是那么几张图,不应该收那么高的设计费用。所以,他们就拼命压低设计费用,而且也不按时支付。现要国家对室内设计工作的收费标准有明确的规定,提出:“室内设计费用按项目总造价的5—8%或按60—100元/M2收取费用,而设计配合费基本上是工程造价的1—3%,如果设计因甲方原因造成两次修改以上还应加收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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