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NL建筑事务所设计的台北演艺中心宗旨是创造一个人人可以使用的建筑。该中心公共性的特征通过对相当数量的功能空间的提升,以产生一个下面的公共广场来实现。正因如此,该广场成为建筑物内部的一部分。
演艺中心将包括三个剧院:一个1500座的大剧院和两个800做的轮演小剧院。剧院位于不同的高度。前台的小排练厅位于东南“腿”的基座内。门厅就位于该剧院的下方,以便激活它周围广场的公共空间。其他的剧院通过靠近顶部的西南角的“腿”来连接。大剧院的巨大体量被悬挂在水平板的下方。整个体量悬于广场之上,成为广场的一部分。
钟平武评论于2010-12-17 21:26
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