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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长发魔男PK白发魔男

(2007-03-30 12:03)

有个女孩盯着我的头发,问:“为什么所有的男设计师都喜欢留长发?”我绕绕我的有如杂草的头发,不知如何作答。我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告诉她:去年五月前,我还是长头发,和她一样,长发及腰。其实我从不在意我的头发,我任由她疯长,任她在头颅上面跳舞,哪怕她像狮子,或者八爪鱼。

头发是被人严厉控制的每一根微缩的木桩,搭建在脑袋上面,有的像牢狱,有的像游乐场,不过明白这点的人并不多。他们提出的要求总是不符合他们的实际情况。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令头发具有象征意义。就连一个小孩都会为他们的饭铲头或者锅盖头愤怒难平。他们追求时尚,惧怕过时,把头发放在药水里长时间地等待化学反应将他们变成国王、明星或者偶像。

不知那日如何鬼使神差,我突然感到长发一个劲的遮住眼睛,蓬蓬躁噪的心有些不得劲,我便想到把长发打薄一些。只是我没有想到理发师把我的长发咔嚓咔嚓削下来了。我一想干脆换个形象也好!

看着自己乌黑浓密的头发,长了它们就开始卷起来,配上我那很消瘦的脸,还是很有艺术气息的。不是说:事物以曲而美,直了就显得太直白没有味了。应了俗话所说:人贵直,文贵曲。头发长有长的飘逸潇洒,短有短的精干威武。

第二天一上班,一男同事见了我剪短得头发,就叫嚷着:发型真难看。呵呵,我指着头发问女助理怎么样?她笑说:“是不如长头发来的顺眼。有点傻。”

是吗?我看着自己剪断得头发,头后那束飘逸的长头发,被剪断后,真得好像缺少了艺术的灵气,缺乏了想象的空间,真是奇怪啊!

象征意义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有人见我把留了好几年的三千烦恼丝咔嚓掉后,在百思不得其解后自己赋予了我的“削发”行动一个意义:从“头”开始。我不知道这样的象征意义是否恰当,但是改变却是肯定的。

香港设计之父高文安在接受《现代装饰》杂志社记者采访时说:“老实说,我非常重视‘公众人物’这个角色。做了公众人物后,你说的话、发表的观点才会对别人形成一定的影响力。现在我享受我的知名度。并不是说有了知名度可以换来什么,我希望通过由别人关注我,关注我的理念而带动关注设计行业,关注自己的国家的民族的文化。”

他在香港有一个发型师,他建议高文安把头发染成白色。所以高文安在2005’MD年度传媒奖的颁奖典礼现场时说:“你们看到我的白头发实际上是染的,我就是想让别人一下子认出我、记住我,可以一眼说‘嘿,那个白头发的就是高文安’。”

坦白说,欧阳应霁是我的偶像。因为他的这个人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作品,比如他的那头白色寸发……他是一个不甘心因此不容易被标签定位的创作人。他始终迷恋文字和图像,愿意在两者的微妙关系中纠缠成长,矢志做个贪心的、快活的、认真的跨媒体导游。他时而涂鸦漫画荒谬奇情一心造反,时而登堂入室访亲会友大做文章,或者驻守厨中舞刀弄叉饮饱食醉,或者离家出走天南地北浪荡终日。

喜欢他首先可能是因为他是个白发青年,还因为他的《回家真好》、《两个人住》、《设计私生活》、《放大意大利》、《寻常放荡》、《三七廿一》……都是厉害之作。

库哈斯说:我们对城市的记忆正在消失,以后可能要靠图片拼凑成我们的记忆了。建筑学对此无能为力,文化也同样。我们所有人都抱怨我们面临无差异、无特色的环境,我们说,我们要创造没有、可识别性、上等质量和秩序——但也许,事实上我们拥有的城市就是我们最渴望的。(库哈斯的话的隐喻是:别折腾了,事实上我们拥有的发型就是我们最合适的。)

我还是那个我,就是因为没有了那束长发,难道我不是我了吗?也许我也去换个白色发型,又号“白发魔男”!

 

作品:《曾培鑫的画像》 作者:张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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