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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建设部要求严格遵守“90平米”指标

(2007-03-12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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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10日14时左右,建设部网站上贴出一条说明,宣布《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而此时,距离该函的公布还不到24小时。

“我还没看到该函的原文,就得知这个文件被废止了。”一家网站的编辑对此哭笑不得。她说,9日17时在建设部网站上看到《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今天上午本打算找到原文认真研究一下,结果一直找不到,到了下午两点多,就发现被废止了。

在这个函中,建设部要求小户型面积以90平方米为基数,乘以16个修正系数。系数中除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系数为1,夏热冬暖地区6层以下为0.99外,余者均大于1。以此推算,大部分地区小户型面积标准有所放宽,最高可到约107平方米。

作为2006年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最大的宏观调控政策,90平方米以下住宅要占到70%以上的规定一经推出就引发了各种争论,但如此重要的宏观调控措施突然间就发生了变化,让许多人感到意外——尽管建设部出台的仅是征求意见稿。

“怎么可以朝令夕改?90平方米就是90平方米,怎么可以变成107平方米?连政府说话都没个准,叫我们以后相信谁?”一位网友这样评论。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把90平方米放大到107平方米的政策,竟然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内被废止。

建设部给出的解释是,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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